原标题:碳九泄漏事故处理难在哪儿
作者:叶泉
据新华社报道,泉州市政府11月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裂解碳九泄漏事件处置和事故调查最新情况。通报显示,经调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的,共造成69.1吨化学品泄漏。
而此前,泉港区环保局通报称,事故造成6.97吨裂解碳九泄漏。从6.97吨到69.1吨,巨大的数字差距缘于涉事企业刻意瞒报。调查显示,事发当天,东港石化公司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对泄漏量严格保密、统一口径,以逃避刑事处罚。
泉港碳九泄漏事故,从11月4日发案至今,20多天时间里,各种负面舆情不断。事发之初,就有媒体发现政府和企业对事故疑似迟报、瞒报,之后又出现了“临检”女记者事件。如今,调查组的权威通报证实,企业瞒报碳九泄漏数量高达10倍,如此恶意造假,企业的行为令人震惊,更涉嫌触犯了刑法。
我国刑法第139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此,此事件中有包括涉事企业负责人在内的7名直接责任人已被批捕。
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有严格的调查程序,特别是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以后,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完善,几乎没有什么法律漏洞可钻。所以,发生事故以后,依法接受调查处理是涉事企业唯一正确的选择。而东港石化公司有组织的集体串供行为,只会让其法律后果更加严重。
在这个事件中,涉事企业固然遇上了大麻烦,但泉港环保局也很尴尬。碳九泄漏事故被媒体关注以后,6.97吨的泄漏数字是通过环保局官方发布的。与其说,是涉事企业绑架了环保局,不如说是环保局在工作上存在严重失误和不负责任。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仅凭企业的一面之词就发布事后被证伪的官方消息,环保局显然难辞其咎。
就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来讲,泉港碳九泄漏的后果不是最严重的,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很惊人,也具有共性。所有安全生产事故背后都会有罔顾社会责任的企业和失职、渎职的政府部门。
对于法治国家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并不难,我们有健全完备的法律,有严格规范的程序,只要依法严肃处理,任何一起事故的处理都会成为一场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难就难在,企业,特别是政府部门,遇事能瞒就瞒的传统思维难改,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始终不能主导各项工作。
希望这个反面教材,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更多的企业和政府部门都能从中找到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对公众舆情的正确方式,学会依法办事。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