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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外卖速食包”事件续:涉事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

原标题:“劣质外卖速食包”事件续:涉事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11月15日,一则“廉价外卖速食包的秘密:生产过程令人作呕,日销40万份”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今日(22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处理结果通报称,涉事企业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地面破损不平整、有积水,生产环节操作存在不规范,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今日(22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处理结果通报。通报称,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所生产的料理包为速冻调制食品(执行标准SB/T 10379-2012),产品经配料、熟制、包装、巴氏杀菌、速冻而成,加热后即可作为菜肴食用。该企业库存的排骨、牛肉、大豆分离蛋白等食品原料进货验证资料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查阅一年来的冷库温度监测记录未发现异常。

至于“往牛肉里注射大豆蛋白增加重量”的质疑,通报称大豆分离蛋白属于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料理包生产。该企业将其用于牛肉类料理包制作,与调味料一起采取注射滚揉或直接滚揉工艺加入,起到改善口感、调味等作用。

通报指出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生产车间地面破损不平整、有积水,生产环节操作存在不规范,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部分待解冻物料直接接触地面;拌揉腌制中存在半成品落地,捡起后直接使用;徒手转运腌制物料及料液,转运工具直接放置地面;接触过地面的托盘叠放于半成品上;部分操作工工作服不整洁,包装工口罩佩戴不规范,包装操作时使用手机。

上述通报称,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王洪春

编辑程磊校对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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