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0.919元/千瓦时!
本报11月20日讯对广大工商业用户来说,这是个好消息。据长沙市发改委近日转发省发改委的有关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减轻一般工商业用户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发改委相关部署,自今年11月抄见电量起,全省电网(含地方电网)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实行最高限价,即终端用户电价不得高于相关规定的“预购电”价格0.919元/千瓦时。
长沙市发改委向相关部门及单位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对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现最高限价的函》,并要求严格执行限价政策。同时,该委要求电力部门加大对电价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市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转供电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转供电单位不执行最高限价等各类违规加价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广大工商业用户也可通过电话12358举报违规加价行为。
■记者陈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