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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自治区政办纪检监察组: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

原标题:驻自治区政办纪检监察组: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

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强化对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制定了《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

《办法》共十五条、三十九项,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监督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重大决策程序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决策前监督做到心中有数,决策中监督做到过程管控,决策后监督做到跟踪问效。

《办法》从决策前监督、决策中监督、决策后监督三方面,明确了资料申报、参会人数要求、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驻自治区政办纪检监察组建立会议记录备案、“三重一大”报告登记台账等相关要求,实现了监督有方向,追责有目标的工作规程。(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达瓦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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