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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孩子读书问题 老赖主动协商还款

原标题:担心孩子读书问题 老赖主动协商还款

大洋网讯 “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东莞有一家五金制品公司因拖欠工人工伤款,其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得知其孩子会因此被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该法定代表人去到法院,积极协商还款。

工伤赔偿超36万元

2016年3月,林先生到东莞市某五金制品公司入职工作,担任模具师傅一职。然而,公司并没有与林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承诺每月给林先生6000元作为薪酬,也没有给林先生购买社保。

2016年5月4日19时许,林先生在车间清理机台内废料时,机台突然压下,造成林先生“右手毁损伤”。林先生向长安镇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林先生所受的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伤残六级”。后来,林先生与公司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然而,公司并没有履行协议,而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对林先生避而不见。

今年4月3日,林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6月1日,仲裁庭裁决五金制品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2400元、工伤赔偿款36万多元。

由于五金制品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7月3日,林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19日,法院工作人员到五金制品公司原来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案件立案执行前已搬走。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宋某的电话,对方均不接听,发短信也不回。

老赖主动联系法院

后来,法院工作人员从林先生口中得知宋某的儿子目前在东莞某高收费私立中学就读,而实际上,宋某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于是,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该中学了解、核实情况,并发函到宋某家乡核实该学生与他是否为父子关系。

宋某在获悉情况后,因担心法院会限制其子女就读私立学校,便主动联系法院,并表示将积极处理该案的债务。

11月5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付款。目前,宋某已履行了第一期付款义务。

承办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许腾表示,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为其子女支付高昂学费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的目的在于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其子女的受教育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仍然可以就读公办学校及相关低收费私立学校。

对此,许法官提醒,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因个人的失信行为连累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广报全媒体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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