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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教唆未成年人多地流窜盗窃 同样因涉嫌盗窃被诉

原标题:男子教唆未成年人多地流窜盗窃 同样因涉嫌盗窃被诉

正义网通辽11月14日电(通讯员清格乐 徐鹏飞)男子带领盗窃团伙跨市流窜作案多起,令人震惊的是,这个盗窃团伙内竟有多名为未成年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吴某某、田某某提起公诉。

现年21岁的吴某某一直以来都没有固定职业,还经常带领未成年人田某某(刚满16周岁)、何某某(刚满15周岁)、朱某某(刚满14周岁)进出网吧等娱乐场所,为了弄钱供自己消费,吴某某便将歪主意打到了未成年人的身上。今年6月6日,吴某某和田某某对朱某某说:“咱们没有钱,你去偷点钱吧,你还未成年,警察抓着你也处理不了你。”朱某某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了,随后吴某某便带着田某某、何某某、朱某某三人来到了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准备“大干”一场。

6月8日凌晨,朱某某用事先准备的铁棍将大沁他拉镇内一家理发店的门把手撬断,并进入该店实施盗窃,田某某与何某某则在店外为其把风,朱某某从该店内盗窃了750余元现金以及一台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随后三人便来到了吴某某的住处,将所盗取的财物交给了吴某某。在之后的几天里,吴某某、田某某伙同何某某、朱某某以上述方式先后在赤峰市松山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赤峰市乌丹镇等地连续流窜作案,四人共盗窃公私财物7800余元,所盗款均用于四人日常开销。

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吴某某虽然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也没有望风报信,但其明知朱某某系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仍利用朱某某实施盗窃,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田某某虽同为未成年人,但其已满十六周岁,同样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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