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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标题: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11批)》,51款纯电动车型新能源客车入选本批《目录》,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权属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配套新能源电池的2款车型入选。

入选本批《目录》、配套有福建巨电新能源电池的2款车型是福达(FORTA)牌FZ6125UFBEV纯电动城市客车、福达(FORTA)牌FZ6125UFBEV01纯电动城市客车,均为12m长客车,储能装置为磷酸亚铁锂锂离子电池,最高车速69km/h。其中,福达(FORTA)牌FZ6125UFBEV纯电动城市客车续驶里程(等速法)535km,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为147.36Wh/kg,储能装置总储电量307.2kWh;福达(FORTA)牌FZ6125UFBEV01纯电动城市客车,续驶里程(等速法)495km,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为147.36Wh/kg,储能装置总储电量288kWh。

此前,配套有福建巨电新能源电池的福达(FORTA)牌 FZ6108UFBEV02纯电动城市客车(10.5m、续驶里程408km)、福达(FORTA)牌FZ6802UFBEV纯电动城市客车(8.05m、续驶里程370km)已分别入选国家工信部2018年第5批、第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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