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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法院:涉军案件起纠纷 依法调解效果好

原标题:榆阳法院:涉军案件起纠纷 依法调解效果好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立案庭依法调解了一起涉军案件,该案贯彻最高法院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相关精神,妥善恰当进行诉前调解,实现了当场立案、即时调解、当天兑付的良好效果。

2012年5月,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与被告延安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包施工的形式为被告位于榆林市榆阳区某人防工程进行钢丝绳隔震地板及防核电磁脉冲屏障室的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期完工,经双方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245万元,但被告在支付215万元后无故不结尾款,多次催促仍不履行。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尾款。因该案系涉军案件,法院领导十分重视,明确指出现场予以登记并指派立案庭领导亲自主持进行诉前调解,承办该案法官在认定此案焦点后,对原被告双方诉争观点进行分析,沟通疏导循循善诱,说服被告树立企业信用,依法依约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被告自愿支付剩余尾款,并于当天一次性兑现。

这起涉军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榆阳法院立案庭对多样化主体进行司法保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积极创新诉前调解模式的成功印证。下一步,还将积极探索更多的调解方式,为纠纷化解注入活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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