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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高坑镇茶园村党支部副书记游德富、村委会原主任陈启连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督查发现,茶园村未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收回投入不当的“一户一策”资金11.19万元。游德富作为茶园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启连作为茶园村委会原主任,对此分别负有责任。2018年8月,游德富、陈启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湘东区白竺乡上村原支委委员欧阳贺清违规重复领取房屋维修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欧阳贺清利用职务便利,以本人名义先后向房管、民政部门申请危房维修,分别获得补助资金0.3万元;以其丈夫名义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2.6万元。2017年3月,欧阳贺清主动上交违纪款0.3万元。2018年5月,欧阳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剩余违纪所得。

芦溪县芦溪镇水山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问题。2016年,水山村先后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修缮龙家桥、下马石桥及周家河岸等工程。兰国祥作为时任水山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兰国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栗县东源中心卫生院在健康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6月,省督察组检查发现,东源中心卫生院在健康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虽然按照要求开展了上户签约并提供了相关健康服务,但未严格落实一式两份签约要求,自行代替贫困户签名制作存档服务协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东源中心卫生院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院长何小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任医生周亚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扣减一个月绩效工资;乡村医生陈子华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扣减一个月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莲花县闪石乡太源村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9月,太源村以虚增面积的方式套取茶山补偿款0.88万元用于支付餐饮费用。徐中华作为时任太源村委会原报账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徐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高坑镇茶园村党支部副书记游德富、村委会原主任陈启连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督查发现,茶园村未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收回投入不当的“一户一策”资金11.19万元。游德富作为茶园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启连作为茶园村委会原主任,对此分别负有责任。2018年8月,游德富、陈启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湘东区白竺乡上村原支委委员欧阳贺清违规重复领取房屋维修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欧阳贺清利用职务便利,以本人名义先后向房管、民政部门申请危房维修,分别获得补助资金0.3万元;以其丈夫名义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2.6万元。2017年3月,欧阳贺清主动上交违纪款0.3万元。2018年5月,欧阳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剩余违纪所得。

芦溪县芦溪镇水山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问题。2016年,水山村先后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修缮龙家桥、下马石桥及周家河岸等工程。兰国祥作为时任水山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兰国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栗县东源中心卫生院在健康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6月,省督察组检查发现,东源中心卫生院在健康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虽然按照要求开展了上户签约并提供了相关健康服务,但未严格落实一式两份签约要求,自行代替贫困户签名制作存档服务协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东源中心卫生院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院长何小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任医生周亚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扣减一个月绩效工资;乡村医生陈子华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扣减一个月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莲花县闪石乡太源村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9月,太源村以虚增面积的方式套取茶山补偿款0.88万元用于支付餐饮费用。徐中华作为时任太源村委会原报账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徐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高坑镇茶园村党支部副书记游德富、村委会原主任陈启连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督查发现,茶园村未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收回投入不当的“一户一策”资金11.19万元。游德富作为茶园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启连作为茶园村委会原主任,对此分别负有责任。2018年8月,游德富、陈启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湘东区白竺乡上村原支委委员欧阳贺清违规重复领取房屋维修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欧阳贺清利用职务便利,以本人名义先后向房管、民政部门申请危房维修,分别获得补助资金0.3万元;以其丈夫名义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2.6万元。2017年3月,欧阳贺清主动上交违纪款0.3万元。2018年5月,欧阳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剩余违纪所得。

芦溪县芦溪镇水山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问题。2016年,水山村先后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修缮龙家桥、下马石桥及周家河岸等工程。兰国祥作为时任水山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兰国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栗县东源中心卫生院在健康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6月,省督察组检查发现,东源中心卫生院在健康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虽然按照要求开展了上户签约并提供了相关健康服务,但未严格落实一式两份签约要求,自行代替贫困户签名制作存档服务协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东源中心卫生院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院长何小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任医生周亚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扣减一个月绩效工资;乡村医生陈子华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扣减一个月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莲花县闪石乡太源村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9月,太源村以虚增面积的方式套取茶山补偿款0.88万元用于支付餐饮费用。徐中华作为时任太源村委会原报账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徐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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