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陆河检察院回应“举报箱没有投递口”:系标识遮挡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11月1日,一段“广东省陆河县检察院举报信箱没有投递口”的视频引发关注。今日(11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陆河县检察院证实网传视频内容属实,该单位一工作人员称,系广告公司疏忽,贴在信箱上的宣传标识遮挡了信箱原本的投递口。目前已恢复举报信的正常投递。
视频显示,一个安装在墙上的箱子上面,贴着一张印有“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箱”字样的宣传标识。视频中所摄之处包括箱子四周及正面,未发现有投递口。
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陆河县检察院证实,网传视频内容属实。视频中的举报箱是他们今年10月10日,在单位大门口增设的“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陆河县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举报箱上原本有一个举报信的投递口,因最开始贴在举报箱上的宣传标识不规范,后来委托广告公司重新制作宣传标识,并于10月14日贴附在信箱上。由于广告公司疏忽,没有在新的宣传标识上割出举报信的投递口,因此出现网传视频中的宣传标识遮挡举报信投递口的情况。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上周他们发现举报信箱投递口被宣传标识遮挡后,立即进行了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目前,举报信箱已恢复正常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