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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校外培训机构标准,全国已有千余县完成整治

原标题:湖南出台校外培训机构标准,全国已有千余县完成整治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马瑾倩)湖南省日前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意见》明确规定,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举办人(或组织)应当具备与举办培训机构规模等相适应的经济能力。同时,明确提出“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在培训条件和师资方面,《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所聘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同时,《意见》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也作了明确说明。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名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发歧义的文字,不得使用可能误导公众的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记者了解到,9月13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据11月1日教育部官网通报,截至10月15日,全国已有1015个县(市、区)基本完成专项治理整改任务,县(市、区)完成率34.26%。

新京报见习记者 马瑾倩 编辑 王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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