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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检方办理内蒙古首例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案件

原标题:霍林郭勒检方办理内蒙古首例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案件

正义网通辽11月1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于慧东王婷)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在办理霍林郭勒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涉嫌单位行贿案过程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在监察委已被采取留置措施,符合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10月30日,该院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周某刑事拘留,并交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执行,犯罪嫌疑人周某现羁押于霍林郭勒市看守所。

该案是对霍林郭勒市监委移送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全区首例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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