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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六项举措” 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做实“六项举措” 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着力构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工程。日前,省委书记车俊对案件审理工作作出批示:“依法依规办案,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振鹤三次作出批示:“强化法治思维,把每一案都办成高质量案。”“保持势头,勇立潮头。”“推动我省案件审理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就贯彻落实省委和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了六个方面具体举措。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自觉突出审理工作政治属性

一是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审核处理案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核处理放在首位,切实体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性。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审理相关案件,严肃惩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优亲厚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针对“五水共治”等重点领域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调研,分析案件特点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三是聚焦深入整治“四风”。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严肃审核处理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审核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问题。

构建“铁案工程”,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

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审理好自办案件、报批案件、备案案件和领导交办案件,规范案件受理,严格证据审查,强化工作责任,保障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二是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力量,组织开展全省监察机关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检查。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事实证据、适用条规、程序手续、涉案款物、处分执行等方面的问题,下发全省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各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备案审核工作。对各级监委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情况建立专报制度,要求各市每季度将本地区市县两级监委办理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情况统一上报。如有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以及法院判决无罪等情况应当一案一报。

促进纪法贯通,不断完善审理工作流程

一是完善审理文书和流程。根据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和中管干部案件审理文书模板等要求,充分考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后的变化和现实情况,对60种党纪政务案件审理文书式样和10张审理工作流程图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完善提前介入审理操作程序。在出台《关于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配套制定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实务操作指南,对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的重要节点作出提示说明,细化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和移送要求,建立审查调查部门对审理补证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制度。三是修订审理规范性文件。结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对干部监督室查办案件党纪政务处分程序、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案件协助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促进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科技创新,探索推进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是积极借鉴现代信息科技经验。针对案件数量增加、监察管辖范围扩大、审理职能拓展延伸等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探索运用信息化、数字化、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赴多地开展审理信息化专题调研,积极借鉴政府部门智慧政务、法院智慧审判等有益经验。二是探索建立审理业务辅助系统。系统设计突出数据分析、业务应用、流程管理、辅助办公等特性,设有条规、人员、案例、研讨四个数据资源库,具备审理文书智能生成、流转审批、法规检索、案件数据统计分析等多项功能。三是探索建设智慧审理辅助平台。计划该平台具备类案推送、证据辅助审核、辅助定性量纪、视听材料审查、审理谈话智能语音识别等功能,以处分大数据推进纪法适用统一和处分尺度平衡,推动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推进标本兼治,做细做深“后半篇文章”

一是加强回访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工作作为审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后或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务处分时,对受处分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回访,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针对房地产领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态势,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厘清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行为的法律政策界限,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阻断领导干部在房产交易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三是推进“后半篇文章”常态化。结合具体案件提前对“后半篇文章”统筹布局,继续做好“一案双审理”“一案三建议”,加强对重大案件通报的审核把关,提高案件后续处置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审理“后半篇”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以案促建。

不断提高能力,着力强化对下业务指导

一是加强联系点建设。以审理案件、工作研究、改革创新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为标准,择优确定基层审理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信息反馈、示范引导、改革试点和制度创新作用。二是健全审理人才库。建立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人才库,下发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并通过参与审理重大案件、起草重要文件、检查调研、业务活动、培训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审理人才的培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举办全省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针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等方面加强培训辅导,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指导,提高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与市县、派驻机构的沟通联系,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案件审理室子网站建设,编撰《案件审理参考资料》,将其打造成本省信息发布、经验交流和业务指导的重要平台。(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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