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金盾之光”耀长春 我市授予20名公安英烈家属、62位国家级功模荣誉勋章

原标题:“金盾之光”耀长春 我市授予20名公安英烈家属、62位国家级功模荣誉勋章

被授予“金盾之光”荣誉勋章的民警,每个人的胸前都挂满勋章。 孙建一 摄

22日下午,20名公安英烈家属和62位国家级功模成为省宾馆礼堂里耀眼的明星——他们在长春市公安局建局70年的日子里,被授予“金盾之光”荣誉勋章。

随着《血染的风采》音乐响起,20名公安英烈家属代表依次登台。他们中有1994年在抓捕嫌犯时不幸中弹、壮烈牺牲的时任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王忠的妻子;有1982年与持枪歹徒英勇搏斗、年仅25岁便壮烈牺牲的时任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察员马明的女儿……英烈们为了城市的安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献出宝贵的生命,党和人民不会忘记。

当天被授予勋章的还有62位国家级功模。他们为了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宁,抛洒青春与热血。38岁的桂林路派出所所长王野就是其中之一。从警17年来,王野一直扎根基层,开拓创新,是新时代人民警察的先进典型。2017年,他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我只是在我的岗位上做了应该做的工作,组织给了我这么多荣誉,我倍感珍惜。我会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带领全所同志,按照习主席‘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为辖区的平安稳定再立新功。”王野说。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一定立足本职岗位,为打造平安长春贡献应有的力量,回报组织对我的培养,回报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彩宇大街派出所所长王茂林在接受“金盾之光”勋章后表示。

1948年7月21日,长春市公安局在浴血中诞生。70年风雨历程,一代代公安民警用忠诚与信仰、生命与鲜血、奋斗与拼搏,书写了长春公安事业波澜壮阔的篇章。

相关阅读:
全省财政总收入超3100亿元 浩物股份12亿收购失利 财通证券渤海证券携手未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