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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年京基集团再次要约收购*ST康达:收购期限自10月20日起,欲斥资9亿取得控制权

原标题:时隔2年京基集团再次要约收购*ST康达:收购期限自10月20日起,欲斥资9亿取得控制权|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云琦)10月18日晚间,上市公司*ST康达公告称,公司股东京基集团发起要约收购,计划收购*ST康达3907万股,占*ST康达总股数的10%,要约价格为24元/股,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具体要约收购时间自10月20日自11月20日,共30天。

时隔两年 欲斥资9.4亿谋*ST康达控制权

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京基集团直接持有*ST康达1.24亿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31.65%,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907万股,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10%,要约价格为24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9.4亿元。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持有*ST康达1.63亿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41.65%。

“本次收购为收购人主动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目的旨在取得*ST康达的控制权,不以终止*ST康达上市地位为目的。”*ST康达表示。

据了解,京基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华,其持有京基集团90%的股份,另一位股东陈辉持有公司拟10%的股份。京基集团为深圳一家房地产企业,旗下控制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

事实上,这不是京基集团第一次想要取得*ST康达控制权。数据显示,2015年,京基集团从*ST康达股东林志等人手中获取到从*ST康达股权。但因为林志违规买入上市公司股票,*ST康达并不认可林志手中所持有的*ST康达股份,与林志及京基集团展开两年多的股权纷争,双方分别将对方告上法庭。

截至2016年4月京基集团持有*ST康达30%的股权,当时京基集团就试图通过增持获取到*ST康达的控制权,对*ST康达发起收购,计划自2016年4月28日起六个月内再收购2%的*ST康达股权,成为*ST康达控股股东。

当时的收购最终以失败告终。截至2016年11月11日,京基集团累计增持*ST康达644.68万股,占*ST康达总股本的1.65%。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京基集团持有*ST康达31.65%的股份。 *ST康达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季圣智是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1.66%股份。

再次启动要约收购十天后 *ST康达原董事长遭拘留

今年8月4日,京基集团再次向*ST康达发起要约收购,计划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除京基集团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即 3907.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要约价格为 24 元 /股。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京基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63亿股股份,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41.65%。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5日,*ST康达分别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信息,原董事长、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罗爱华,原财务总监、董事李力夫,原法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张明华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截至10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对罗爱华、李力夫、张明华涉嫌犯罪的调查尚未结束。

另一边,京基集团的要约收购看起来较为顺利。9月28日,*ST康达发布京基集团提交的要约收购说明称,2018年9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 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初审函[2018]第188号),决定对京基集团收购*ST康达股权案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京基集团可以实施集中。

10月19日,京基集团再次更新要约收购的情况称,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自本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 然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2018年10月22日(包括当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包括当日)止。

编辑:马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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