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兴:创新监督检查手段 促进国企制度落地完善
为督促区属国企党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三派驻组牵头,会同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区国资委相关科室组成检查考核组,于近日对区属13家国企开展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考核工作。
监督检查找不足。在检查组实地检查前,要求被检查单位对照制度清单,针对自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查找问题,分类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并自行进行整改。在被检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深入企业内部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座谈、查看档案资料、抽查二级公司等形式,重点围绕落实区委制定的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50项重点任务、国企公车管理、办公用房使用、“三重一大”决策、领导干部履职待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于发现的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当场予以指出,并要求立行立改。
整改回头助提升。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研讨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向各单位进行反馈,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向区国资委进行反馈,建议予以关注。同时,对13家国企及其二级企业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效果,并要求各企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查找执行制度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自行建章立制严格落实,并将自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完善制度促长效。此次专项检查,是强化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有效方式,使区纪委区监委监督制度和区国资委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加强了对区属国企内部权力集中岗位和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督,对区属国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此外,区纪委区监委建立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长效机制,推进区属国企更加规范、健康发展,营造区属国企良好政治生态。(文/孙建勋 韩冬莲 责编/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