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东南:构建“4+”模式提升巡察质效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在推进巡察工作的过程中,探索构建“4+”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常规巡察+延伸巡察”。在组织抓好本级有关单位常规巡察的同时,“下巡一级”开展延伸巡察,即州级每个巡察组在巡察本级有关单位的同时,必须到3个以上县(市)对应部门开展延伸巡察;县级每个巡察组必须到2个乡镇开展延伸,大力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广度。
“纵向联动+横向联合”。以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为目标,积极探索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工作模式。纵向联动,即采取“以州带县、州县联动”的方式,着力发现系统共性问题。横向联合,即巡察县(市)直部门(单位)的相关巡察组,要加强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系统共性问题。
“集中调度+分片督导”。在开展州县联动巡察过程中,由州委巡察办加强对州委巡察组和县(市)巡察工作的集中调度,确保工作步调统一、要求统一。针对黔东南州巡察工作实际,将全州16个县(市)划分成4个片区,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督导交流座谈会,为各县市取长补短、互促共进积极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
“集中反馈+分散反馈”。在完成一轮巡察后,及时组织被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开展反馈,使被巡察单位既掌握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了解其他被巡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对照自查;集中反馈后,各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以制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的形式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反馈。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