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黔东南州委巡察办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培训,全州110名巡察干部参加,着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新修订的《条例》印发后,黔东南州委巡察办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巡察干部全员培训重要内容,在加强学习培训、解读阐释的基础上,通过细化巡察方案、优化整改清单、强化村级巡察指导、完善巡察手册等方式,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截至3月底,全州巡察机构共组织学习《条例》21次,覆盖干部340人次。
州委巡察办将党委(党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动态调整巡察监督事项清单,对县(市)副县级领导干部兼任主要负责人的部门(单位)开展州县联动巡察。同时,联合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等机制,结合《条例》对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新规定新要求,制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绘制流程图,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针对《条例》明确“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市)党委巡察范围”的要求,州委巡察办统筹制定对村(社区)巡察科学分类参考,以村(社区)人口规模特征、经济产业发展、民生政策落实等指标为参考,对村(社区)进行细化分类,因村施策采取不同巡察方式,提升巡察精准性。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