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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长主持中央环境督查组反馈会 省委书记表态

原标题: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鄱阳湖水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16日向江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易炼红代省长主持,马中平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刘奇书记作表态发言,刘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江西省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嘱托,努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2017年以来,江西省委常委会9次、省政府常务会8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批示达70余次,多次深入九江、赣州等地现场督办。2018年5月,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督察整改情况汇报,并明确5名省级领导直接承担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整改的组织协调工作。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印发116期整改专报和131期整改通报,10次约谈市县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九江市投入近4亿元新建引水管网工程,拆除长江沿岸9座码头;景德镇市投入约29亿元,建成截污管网70余公里,完成地下管廊约21公里;赣州市加快推进废弃稀土矿山修复治理,初步建立生态破坏监测预警机制。

根据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大行动。推进长江大保护,召开动员大会,出台工作方案,并稳步推动相关工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提升河流水环境功能。针对25个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建成污水管网740公里;投资近50亿元开展48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宜春罗宾公司实施搬迁,对景焦集团进行深度治理,关停萍乡焦化,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江西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2536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337家;立案处罚545家,罚款5628万元;立案侦查48件,拘留50人;约谈91人,问责216人。

督察指出,江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整改不力等问题,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还不高。江西省督察整改压力传导不足,存在前松后紧、避重就轻等问题。2016年11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反馈后,江西省总体整改行动不够迅速,很多地方抱有督察是“一阵风”的心理,对整改工作持观望态度,直到2017年5月才真正动起来。九江市武宁县近年来多次发生违法填湖、向湖要地行为,但当地政府默许纵容,监管流于形式,导致江西省最大的人工淡水湖庐山西海不断“瘦身”。九江共青城市政府、南昌市南昌县政府保护为发展让路,违规撤销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名录的共青城南湖湿地和瑶湖两处保护区。

针对鄱阳湖水质持续下降的问题,江西省虽然制订了一些整改措施,但总体上研究不多,用力不够,缺乏综合治理思路和方案。在推进工作中部门责任不清,整改要求实施鄱阳湖流域清洁水系工程,但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均不清楚工程情况,清洁水系工程至今仅停留在纸面上。省河长办考核走过场,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2017年河长制考核等次全部为优秀,与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极不相符。新余等5个地市2017年PM10、PM2.5浓度均同比升高,萍乡等7个地市未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但均未按整改要求进行严格考核。

江西省瑞金市政府未履行搬迁承诺,而且瞒报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数量。经核查,当地上报瑞金万年青水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仅有67户居民,并已签订部分拆迁协议,但实际卫生防护距离内有576户居民,且整改一年多来无一实现搬迁,群众反映强烈。宜春市政府于2017年3月上报已关停宜春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公司,但“回头看”发现,该企业仍在生产,污染严重。赣州市赣县区政府不仅未解决红金工业小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还在防护距离内批准新建4个住宅项目,性质恶劣。

二是敷衍整改问题多见。2016年督察指出全省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成为“晒太阳”工程。对此,江西省提出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48个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但随机抽查景德镇浮梁县、上饶婺源县、鹰潭余江县等地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均低于排放标准。鹰潭市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仅为20-30毫克/升,“清水进、清水出”;月湖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8000吨,但实际日均进水仅30余吨,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萍乡市生活污水处理严重不足,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久拖不决,大量溢流污水直排河道,萍乡市甚至铺设管道将污水溢流口绕到监测断面下游,以实现考核数据“达标”。

2016年督察指出上饶市广丰县京新药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去向不明,并要求查处整改,但“回头看”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依然去向不明。抽查宜春市5家陶瓷企业,均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煤焦油去向不明等问题。鹰潭市海利贵溪化工农药公司危险废物焚烧炉不具备危险废物焚烧能力,但仍然长期使用。

三是表面整改问题较为突出。2016年督察指出的九江市部分区县石材加工行业问题整改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九江市都昌县石材矿山均未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未从源头管控石材行业扬尘污染。现场检查时一些开采点废弃石料淤塞水库,“牛奶湖”现象仍未消除,大量石材加工作坊无粉尘和废水治理设施,生产时粉尘漫天,污水横流。江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但赣州市第一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4个生活污水和雨水混排口,当地对此仅设置挡板简易拦截,并称已经完成截污,但现场检查发现仍有污水排入水源保护区。

鹰潭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不力,2013年市政府不顾市环境保护局反对,在江南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规建设浮桥,虽于汛期拆除,但汛期一过又重新铺设,反复施工加大了供水安全风险。另外,在江南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还有泵站、排涝站等多个排污口,市政府对此始终未采取整改措施。南昌市牛行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蓑衣荚闸非法排污口,每天排放污水约8万吨,长期不予整改。

四是假装整改问题时有发生。江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宜丰县工业园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严格落实废水零排放要求,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宜丰县政府每月上报整改情况时均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直至2018年5月27日长新电源环境违法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才将该问题整改情况改为“未按期完成”。现场督察发现,宜丰工业园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废水零排放要求均未落实到位,长新电源长期利用雨水渠超标排放含铅废水,2018年1月以来,还在厂区违法填埋含铅污泥等危险废物约200吨。

江西省整改方案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赣州市编制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规划,但“回头看”发现,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不力,赣州市矿管、林业及水土保持等部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需要治理的废弃稀土矿山面积减少约10平方公里。另外,市水土保持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稀土矿山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时,第三方随意估算、编造数据,但依然得到水土保持局认可,导致调查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抚州宜黄县新悦达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问题,宜黄县查实该公司在厂区和山坳堆存4.5万吨工业废料后,未对工业废料进行鉴定,未制订安全处置方案。“回头看”发现,宜黄县将该公司厂区堆存的4万吨工业废物运至山坳继续违法倾倒并覆土掩盖,性质严重。另外,针对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的南昌强力热镀锌公司排放废气,艾格菲饲料厂夜间生产偷排废气和汇仁药业废气扰民等问题,南昌市虚假整改,走形式、搞变通,“回头看”时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专项督察发现,江西省针对鄱阳湖水环境问题虽然开展了整治工作,但鄱阳湖水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部分市县污水处理问题突出。南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滞后,至今未按要求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建设规划。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65%,大量未经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涝站直排。环鄱阳湖周边的九江、鹰潭、景德镇等设区市中心城区实际污水收集处理率仅约50%左右,大量未处理污水直排。上饶市鄱阳、余干、万年三县每天约14万吨污水直排。

流域超标排污问题仍较常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长期超标纳管,污水超标严重;宜春市奉新工业园区雨污不分、管网破损、渗漏严重,进水量超出处理能力,大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溢流河道后排入南潦河,导致南潦河水质逐年下降。另外,江西省未按要求编制“十三五”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已建设治污设施的75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有1204家存在配套设施不足、防渗不到位、污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

流域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鄱阳湖长江江豚、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以来,环鄱阳湖有关区县渔政部门长期违规发放捕捞证,放任保护区内违法捕捞;上饶市鄱阳县违规同意占用湖面进行房地产和娱乐项目开发,侵占球场湖湖面117亩;九江市一些县区政府及湿地主管部门多次违规决策,侵占湿地2679亩,其中重要湿地679亩;九江市42处采砂及堆砂点非法占用鄱阳湖岸线4018.5亩;九江市都昌县、永修县、庐山市等部分鄱阳湖采砂区超采问题突出,给鄱阳湖生态带来不良影响和破坏。

督察要求,江西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高度重视鄱阳湖水环境保护、稀土矿山开发与保护,强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要继续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整治、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等领域问题整改。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江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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