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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掏出一本结婚证 前夫锒铛入牢笼

原标题:她掏出一本结婚证 前夫锒铛入牢笼

2018年5月28日,一名行色匆匆的中年女子来到陆川法院,提交了一份自诉材料,要求追究前夫犯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陆川法院立案受理后,迅速查明事实,并作出逮捕决定。近日,陆川法院审结该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5个月。

自诉人林某与被告人系小学同学。双方在2005年确立恋爱关系,于2008年8月5日到陆川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未生育小孩,且林某时常被陈某某无端指责,继而发生争吵。2014年6月14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双方自愿离婚,陈某某给予林某82000元生活补助费。

离婚后,林某有了意外发现——陈某某与另一女子一直以来以夫妻名义生活。林某遂怀疑陈某某急于离婚的原因是第三者,但苦于没有证据。

2018年5月,林某翻找旧物,无意中发现了一本结婚证。翻开证件,一张前夫和陌生女子的合照赫然入目,登记结婚日期标注为2013年——早于自己离婚的时间。看到这本结婚证,林某恍然大悟的同时身心倍受打击。

庭审中,陈某某自愿认罪,坦言当年因与林某一直未能生育小孩,受封建思想影响,才不顾法律后果使用另一身份证与第三者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2016年先后生育了两个小孩。

陆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与原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示:《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重婚罪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别人和家庭的破坏,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重婚行为还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侵害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关系,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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