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突出“四个坚持” 提高扶贫领域巡察质量
自市十二届党委换届以来,南宁市优先谋划部署扶贫领域巡察监督工作,在市十二届党委第二、三、四轮巡察中,重点巡察扶贫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并督促指导各县区党委深化扶贫领域巡察监督,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切实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共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388个,党政纪处分76人。
坚持政治定位,把好扶贫政治脉。在巡察工作中把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扶贫决策部署情况摆在首要位置,聚焦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干部作风情况、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政治巡察定位,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揭示各级各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党的领导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严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坚持人民立场,提升群众获得感。本着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集中力量巡察什么问题的原则,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工作。巡察组进驻前,广泛收集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单位掌握的问题,让巡察“有的放矢”;巡察组进驻后,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和巡察单位公示公告栏,广泛发布巡察公告,提升社会关注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坚持深入群众一线,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着力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通“绿色通道”,直查快办。
坚持探索创新,精准发现问题。在借鉴巡视“12+N”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印制巡察告知书和告知书回执单,点对点、一对一发放到获得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种养殖大户、产业扶持户和项目业主,扩大问题线索收集面,着力发现项目没有动工就已验收合格、项目多头申报等问题。根据被巡察单位职责,靶向性、针对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加强数据对比分析、改进谈话方式、强化专业支持,把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把了解机关单位与二层机构结合起来,把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干部监督等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提高巡察质量和效率。
坚持严整实改,做实“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整改,严格落实“三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适时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访”检查,将巡察整改成效纳入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开展贯彻落实全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实地抽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比对,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积极推动巡察成果的有效转化。(南宁市纪委监委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