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拟探索实施长期护理险
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我市拟探索实施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这是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获悉的。
按照计划,明年底有关部门拟将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文件报市政府审议,并向省、国家备案,力争于2020年组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工作。
不能让一人失能导致全家受累
自三年前因脑梗导致偏瘫后,82岁的林老先生长期卧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在全家人轮流上阵看护两年后,去年我们终于排上队将父亲送进养老院,家人的护理负担轻了,可是经济压力却很大,每个月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等加起来超过7000元。”林老先生的儿子说:“每次看父亲,他总是说拖累了我们。”
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28万多人,常住老年人口40多万人,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市老龄人口将快速增加。随着失能、半失能老人日益增多,林老先生家遇到的问题,许多家庭也会面对。
“不能让一人失能导致全家受累!”今年市两会期间,杨瑞等30多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在深圳试点长期护理险,减轻失能老人家庭负担。
探索长期护理险纳入“十三五”规划
事实上,早在2016年,我国就在15个城市进行长期护理险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建议答复,尽管深圳没有被纳入15个试点城市范围,但是我市已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当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一方面,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35家,床位达到9000多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0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另一方面,为满足失能老人长期医疗护理需求,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该类病人的积极性,我市积极探索医保长期医疗护理项目、实施家庭病床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并积极支持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覆盖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计划,我市人力资源保障、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将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积极行动,协同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
参照国家试点的筹资模式及我市实际情况,为减轻参保人及单位负担,初期我市拟考虑建立以医保基金和财政补贴为主,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共同分担的多元筹资渠道。
在参保范围上,我市拟探索覆盖全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包括全体参保职工和居民。在保障对象及内容方面,以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人群为主要保障对象,重点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优先保障失能老人、特困人群、优抚人员等特殊群体,并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支付床位费和护理劳务费,其他费用如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费等需视基金承受能力水平纳入。在支付标准上,根据缴费年限、护理等级和护理方式的不同,待遇支付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