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土局】留得“青山沃土”建设美丽长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全市国土系统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青山沃土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主线,抢抓机遇,主动攻坚,创新举措,既留得“青山沃土”、又高效保障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规划带动,坚守红线。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契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完成了《长春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划定全市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并将环保部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规划部门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红线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规划源头防控,《长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将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0个保护区设定为禁采区。制定印发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文件,2017年以来,累计投资6.7亿元,在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等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6.6万亩,既有力保护了我市耕地数量稳定,还大副提升了耕地质量,促进了农业增收增产。
二、整改推动,保护资源。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向全市各城区、开发区和县(市)区政府印发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的函》,联合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法盗采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一是加强巡查密度,明确巡查责任人,每周至少3次对石头口门水源地关闭采石企业进行动态巡查,发现以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立案查处。二是加强采矿许可证审核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核发采矿许可证。三是落实河长制,建立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加设河长公示牌,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对违法违规继续开采的企业,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年初以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针对石头口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专项排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13家采石已经全部依法关停,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废止。
三、创新驱动,高效用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创新“三个工作新机制”,与法院联动、与检察院联建、与基层政府联合,与“国家两项制度试点”有机结合,启动运行了执法监察监控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互联网+国土执法”特色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体系,由过去国土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各级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今年以来,长春市国土资局部署开展了创新土地资源利用、增减挂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攻坚战”,强力推动全市各类项目有效用地、高效用地。同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年度计划调控等扶持政策,将我市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领域用地全部纳入《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实行五年过渡期政策,不用再进行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为优质产业项落位长春提供了优质的用地政策。今年1-8月,全市获批征地3800公顷,与去年同比上升39%,占全省48%;供地2323.7公顷,同比上升110%,成交额152.2亿元,同比上升80%,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各类项目用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在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将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不断优化国土资源管理,提升资源管控和利用水平,全力留得“青山沃土”,助力美丽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全市国土系统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青山沃土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主线,抢抓机遇,主动攻坚,创新举措,既留得“青山沃土”、又高效保障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规划带动,坚守红线。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契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完成了《长春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划定全市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并将环保部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规划部门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红线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规划源头防控,《长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将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0个保护区设定为禁采区。制定印发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文件,2017年以来,累计投资6.7亿元,在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等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6.6万亩,既有力保护了我市耕地数量稳定,还大副提升了耕地质量,促进了农业增收增产。
二、整改推动,保护资源。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向全市各城区、开发区和县(市)区政府印发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的函》,联合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法盗采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一是加强巡查密度,明确巡查责任人,每周至少3次对石头口门水源地关闭采石企业进行动态巡查,发现以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立案查处。二是加强采矿许可证审核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核发采矿许可证。三是落实河长制,建立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加设河长公示牌,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对违法违规继续开采的企业,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年初以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针对石头口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专项排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13家采石已经全部依法关停,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废止。
三、创新驱动,高效用地。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创新“三个工作新机制”,与法院联动、与检察院联建、与基层政府联合,与“国家两项制度试点”有机结合,启动运行了执法监察监控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互联网+国土执法”特色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体系,由过去国土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各级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今年以来,长春市国土资局部署开展了创新土地资源利用、增减挂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攻坚战”,强力推动全市各类项目有效用地、高效用地。同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年度计划调控等扶持政策,将我市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领域用地全部纳入《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实行五年过渡期政策,不用再进行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为优质产业项落位长春提供了优质的用地政策。今年1-8月,全市获批征地3800公顷,与去年同比上升39%,占全省48%;供地2323.7公顷,同比上升110%,成交额152.2亿元,同比上升80%,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各类项目用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在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将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不断优化国土资源管理,提升资源管控和利用水平,全力留得“青山沃土”,助力美丽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