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韩国媒体报道,2月8日,韩国检方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一案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月5日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在经营权继承过程中无非法行为,宣判其无罪。
2020年9月1日,韩国检方以涉嫌非法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对时任三星电子副会长的李在镕提起诉讼。检方认为,李在镕涉嫌在三星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以强化其在三星集团内的影响力、以最少费用推动三星经营权继承,检方要求法院对李在镕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亿韩元。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判决中表示,该案件有关指控事实均无确凿证据。法院认为,两家公司的合并目的并非仅为了李在镕继承或增强其支配力,因此无法认定整体上属不正当交易,且没有证据证明该合并给股东造成损失。(总台记者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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