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具有“海洋宪法”之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82年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迄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9个缔约方,但美国始终拒绝批准。据美媒20日报道,在美国有越来越多人敦促国会批准《公约》以更好地应对所谓中国在南海,甚至未来在北极构成的挑战。
美国多名政客近来重提批准《公约》。12月7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印太事务协调员坎贝尔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的一场听证会上表示,参议院应批准《公约》。坎贝尔提到,中国官员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指责美国不批准《公约》,因此没有资格拿《公约》说事。美媒援引坎贝尔的话称:“即使是美国的盟友和伙伴也会说,‘等一下,你要求中国遵守你自己都没签署的东西?’”在美国国会内部,夏威夷州民主党参议员广野庆子、阿拉斯加州共和党参议员穆尔科斯基等7位议员上月重新提出敦促美国批准《公约》的决议案。据美国“基础能源与环境新闻网”19日报道,穆尔科斯基希望,在对关键矿物的需求猛增、中国探索海洋的雄心以及北极开放采矿等背景下,国会对待《公约》的态度会有所不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海洋法专家20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美国来说,加入《公约》体系是有利的。美国可以利用《公约》发声,并借此为自己谋利。北极也是呼吁批准《公约》的政客考虑的一个方面,随着中国在北极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美国急于在北极与中国展开竞争。但该专家强调,美国也有一些反对批准的声音,认为《公约》束缚美国手脚,美国不用加入,也照样可以行使一些权力。
美媒提到,《公约》有关深海开发的限制其实是美国不批准的主要原因之一。反对人士认为,《公约》不会赋予美国任何尚未享有的海上权利或自由,反而会削弱美国国家主权和利益,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负担。
“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主任胡波对《环球时报》记者分析认为,美国不太可能批准《公约》。一方面,美国认为《公约》妨碍其行动自由,尤其影响美军的全球自由进入,同时还认为《公约》关于海底资源的安排损害了自由竞争的精神。另一方面,美国虽然不批准《公约》,但声称遵守《公约》的大部分条款,不加入《公约》也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胡波表示,美国不太可能仅为了应对中国,就放弃自己的既定政策和原则。(丁雅栀冯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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