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2月17日消息,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7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发送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的逮捕同意请求书。由此,国会对李在明的逮捕同意流程正式启动。
根据流程,请求书将经大检察厅、法务部和总统批准后提交至国会。国会议长在收到请求书后召开的全体会上对此进行上报,国会全会应在上报24小时之后、72小时之内进行表决。
据预测,韩国国会将于24日在全会上讨论对李在明的逮捕同意案,并于27日进行表决。若过半数现任议员出席会议,且半数以上投赞成票,逮捕同意案即可获得通过。但不少观点指出,考虑到民主党在国会以169个席位占据过半议席,李在明逮捕同意案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韩国检方前一天提请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就慰礼和大庄洞新城建设项目弊案指控李在明犯有渎职罪并违反反腐法。对于城南足球俱乐部(城南FC)赞助案,检方指控李在明犯有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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