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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法院就福岛核事故作出判决 要求东电前高层赔偿公司超13万亿日元

共同社7月13日消息,围绕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东电股东提起诉讼要求5名前高层向公司赔偿总额22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万亿元)的损失,东京地方法院13日作出勒令前高层赔偿的判决,要求支付的赔偿额为13万亿日元多。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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