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韩国加强立法保护童星权益:未成年艺人每周工作时长不超35小时
[环球时报记者韩闻金惠真]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18日正式实施一项旨在保护未成年艺人的新指导方针。据韩国《中央日报》18日报道,该指导方针要求未成年艺人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35小时。
韩国MBN电视台称,韩国近年来屡次发生强制童星拍摄事件。广播通信委员会为保护儿童权益不受侵害,于去年12月制定了新的指导方针。根据该方针要求,制片商应事先向未成年演出人员和其监护人说明拍摄形式、主要内容等,并征得他们同意后再进行拍摄。
韩联社报道称,广播通信委员会希望以此次指导方针的实施为契机,通过与电视台、制作团队各方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艺人的合法权益。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韩相赫表示:“为了童星权益,处在广播制作第一线的电视台和制作团队应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希望制片商和相关人士能够积极参与到保护童星的行动中来。”
据了解,早在2013年,韩国国会就通过了《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并于2014年7月29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第22、23条规定,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艺人一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35小时;15周岁以上的未成年艺人则不得超过40小时,即使取得监护人同意,每周也不得超过46个小时。此外,禁止未成年艺人在晚10时至第二天凌晨6时之间工作。遗憾的是,该法中并未规定具体的处罚条款。因此,韩国观众经常能在各档直播至深夜的选秀节目中看到未成年人选手的身影。比如,去年十分火爆的一档韩国选秀综艺节目《Mr.Trot》中就有一名13岁少年人气很高,但也有不少观众质疑电视台“让未成年人出现在直播至凌晨的节目中,属违法行为”。不过,由于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与合同约束,上述情况经常在韩国各大媒体平台出现。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