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盗用大连视频黑难民不算什么,新纳粹直接杀市长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扬之
据说,日前中国大连一起男子酒后暴打陌路女子的监控视频,被荷兰和法国的两个右翼推特用户“演绎”为“难民攻击欧洲女子”的事件。
去年年底,一张传播甚广的“凯旋门前大火熊熊燃烧”的照片,也用虚假的方式报道了现实社会的冲突(“黄背心运动”)。
法新社虽然在核查后迅速做出反应,对这种“以讹传讹”的假新闻传播进行了辟谣,缩小了影响范围,但这种通过社交网络不择手段地进行有意误导的做法,已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当传播假新闻、散布歧视和仇恨变得司空见惯,那么,社会离骚动和暴力也就不远了。德国黑森州北部的卡塞尔市(Kassel)市长吕布克(Walter Lübcke)6月初在家里遭一名极端右翼分子枪击身亡,便是一个很好的实例。
吕布克,图片来源:wiki
“许多人希望他死
直到有人真的扣动了扳机”
这一恶性事件的直接起因可以追溯到2015年的欧洲“难民潮”。
默克尔打开国门,接纳数以百万的难民,最后导致德国社会的分裂:有人称赞她的人道之举,认为默是“自由世界的最后捍卫者”;有人则指责她的决定扰乱了现行的德国和欧盟法规,严重低估了一个社会对外来移民的承受能力,助长了极右思潮的泛滥;在极右势力眼里,默克尔更被视为德意志的“叛徒”。
在这样的背景下,时任卡塞尔市长的吕布克在自己的辖区内巡回讲演,宣传默克尔的“难民政策”。在一次集会中,他的演讲受到在场的极右分子的起哄、干扰和辱骂。
对此,吕布克说了以下这段话:
谁想在我们这个国家生活,就必须捍卫这个国家的价值观,谁不这么做,谁不认同这个价值观,可以随时离开这个国家。这是每个德国人的自由。
这段话事后被极右势力通过社交媒体(油管和脸书)大肆传播,并有意不提此前有人对吕布克本人的辱骂。吕市长在第二天便收到350个电子邮件,其中不乏死亡威胁内容。他立刻通报检察院,在一段时间内也得到了警方的保护。
经过调查,许多这类“仇恨邮件“除了来自部分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外,主要来自极右人士,如所谓的“帝国公民”(Reichsbürgerbewegung)。
在默克尔倡导的“欢迎文化”在德国社会产生意见分歧的大背景下,吕布克的这番话或许容易引起一定的“歧义”。他自己事后也做出了补充,说他当时是针对那些在现场骂“狗屎国家”(Scheiß Staat)的人说的。
俗话说,你无法唤醒装睡的人。对于极右人士而言,吕布克的话经过加工后便能成为一颗煽动民族主义情绪的最佳“火种”。
极右博客“政治不正确”(“Politically Incorrect”)将吕布克的话改头换面后,概括成这么一句话发表出来:“谁觉得不合适,有权可以离开这个国家。”这无异于在告诉不明真相的德国人:难民可以来,我们本地人反而得走。
最让人感到不安的是,该博客还列出了吕布克的办公室地址和电话号码,博客下面的跟贴中多次出现吕市长的私人住址,呼吁“去那里看看”。更有跟贴发出“死亡威胁”(如“卡塞尔的那个小丑活不长了”等)。
一时间,“阴谋论”喧嚣尘上:吕布克被形容成帮助“全球化分子”和“国际新秩序”,实现“用极端穆斯林换走白种居民”的“秘密计划”的典型德国政治家。为此,蛊惑者不惜贴出吕布克访问本地犹太社区的图片,为在德国和欧洲死灰复燃的“排犹主义”提供攻击素材。
此后,这类诬陷和诬蔑的信息以及死亡威胁此起彼伏,终未能止,并有扩展。
因反对默克尔难民政策而退出基民盟(CDU)、政见上支持极右“德国选项党“(AfD)的女政治家施泰因巴赫(Erika Steinbach)今年2月加入了“仇恨信息”的传播队伍。她在吕布克视频链接后评论道:“反对难民政策的人首先应该离开的是基民盟,而非他们的国家。”
6月2日,吕市长在自家一楼的前台上近距离中弹身亡。
警方开始在吕布克的私人朋友范围内抓到一位“嫌疑人”,后因证据不足很快释放。两周后,多有前科的极右分子恩斯特(Stepfan Ernst)落网。日前,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否认有同伙存在。
恩斯特,图片来源:德国警方
吕布克凶杀案的极右背景被披露后,德国舆论哗然,政界震动。
人们开始问:为何无人阻止他?为何这样一个有明显暴力倾向的极右分子能在网络上恣意威胁(“要么这个政府立刻退位,要么将会死人”)而未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调查?
极右暴力是否“失控”?
人们还要问,发生吕布克被杀这样的恶性事件,究竟是因为德国情治部门束手无策,还是重视不够?
随着越来越多信息的曝光,人们发现,这类触犯法律的行为多年来在司法界并未引起重视,负责反极端言论的检察官们常会被同行耻笑,说这类案件“无结果,无效应“,最多就是罚款和缓刑处理,不值得跟踪。
司法机构这种“坐视”和“漠然”的态度,对极端个人和组织而言,无异于“纵容”和“鼓励”。
还有,社交媒体的运营商对监管自己平台上这些言论并不感兴趣。在政府一再施压的情况下,它们虽然答应改善这方面的工作,但效果甚微。有关吕布克视频的不断传播就说明了这点。
在言论自由和个人隐私至高无上的西方社会中,如何对待网络上宣传仇恨和传播假新闻这个现象,必要时如何查找消息源的IP地址,则属于另一个难以界定和应对的难题。
更为棘手的是,面对社交网络上出现的言论,司法部门如何来界定什么属于“具体威胁”或“鼓动犯罪”?
譬如,在萨克森州的一次极右活动中,有人高举挂着总理默克尔和时任外长加布里尔(Sigmar Gabriel)的绞架,检察院认为,这也可以被解释为象征两人的“政治死亡”,因此放弃了进一步追究。
在搜索引擎上,依然能搜到大量上述绞架照片
一涉及到司法调查,诸如“就地正法”、“绞死他”、“靠墙枪毙”这样的言论转眼就会被辩论成“不具体”、“太抽象”、“没有作案时间和地点”。司法部门作出的这类结论据说数以百计。
仇恨能转变为暴力,相信这点不难。但在具体到某个事例中,要调查部门证明某个具体言论与某个具体犯罪行为之间的直接关联,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这是西方法制面临的一个瓶颈之处。
当西方(包括德国)视中国的“网络管理”为“洪水猛兽”的时候,是否联想到自己在保障公民安全和社会安定时束手无策、捉襟见肘的“窘境”呢?
在网络和信息时代,天边角落发出的一个信息都有可能在你生活的周围引起反应,产生效应,更不必说信息被刻意歪曲和敌意使用了。大连男子暴力视频被西方极右势力用作仇视难民的事情便是一个很现实的例子。
而且,仇恨从播种到结果,这里不能否认有所谓“时间差”,即所谓“发酵期”的存在。不马上出现恶果,不等于这些言论不危险。吕布克从发表那次讲话到他被恩斯特打死,中间过了差不多四年的时间。
对此,德国《南德意志报》发表评论文章,题目就是:许多人希望他死,直到有人真的扣动了扳机。
吕布克的死或许唤醒了社会舆论和政府部门。如今,再“怠慢”此类案件的可能性应该不大了,政治家也不可能再“顾左右而言他”了。日前,德国司法部长联席会议已决定,重新审核右翼暴力的威胁性。
但是,问题并非只是法律上还存在漏洞,而是在执行现行法律时就存在不少盲点,包括重视程度、机制掣肘、装备滞后等因素。
“责任”问题
有人说,德国人彼此之间的相处以及社会机制的运作都基于对“责任“问题的拷问:
事先考虑“责任”问题,导致机制的设立分工明确、泾渭分明;处理过程中考虑“责任”问题,导致各自为阵,高高挂起;事情发生后考虑“责任”问题,则导致相互推诿,找替罪羊。
几乎每次丑闻或恶性事件发生后,都会出现这一幕。吕布克被杀后,德国媒体和政府部门,又一次开始了漫长的责任“拷问”。
舆论界责怪政客们没有以身作则,常常将务实讨论变成相互攻讦;政府则指责社交平台不自律自检,让极端言论恣意泛滥;百姓对媒体也颇有微词,认为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
党派之间的相互指责也一点都不客气:基民盟前总书记陶伯(Peter Tauber)隔空直言自己的前党内同志施泰因巴赫:“你对他的死同样有责任!”
联邦议会第三大党“德国选项党”很自然便成为各方责难的对象。在政界被“群殴”惯了的它,早已掌握了随时调换“施害者”和“被害者”关系的本领。它明确表示,没有默克尔当年打开国门和至今都未得到充分控制的难民乱象,吕布克也不会死。
换而言之,默克尔也有责任。
按照这个逻辑,默克尔打开国门,是因为叙利亚内战造成大量难民涌入,那叙利亚阿萨德政府也应该对吕市长的死负责;而叙利亚的乱局又与“阿拉伯之春”有关,说到头,还要怪脸书老板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因为没有这个现代社交工具,“阿拉伯之春”或许压根儿就不会发生,更不必说蔓延了。
这种水准的讨论更多地是为了提高各方的言论可信度:政党“义正辞严”地指责别人,是为了在下一次大选中获得好成绩;媒体似乎永远有理,早已习惯心安理得地做“道德仲裁”。
可大家共同忽略的却是,这样的讨论严重阻碍了整个社会以及所有政党对“仇恨”现象的认真反思。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或担心,今后这类的恶性事件还会继续发生。
结语
根据德国内政部最近公布的数据,去年共发生24100起极右案例,创下历史新高,其中,极右暴力案件高达12700。鉴于这些案件中的武器高使用率,足以引起德国全社会的警觉。
另一组数据更该令人担忧:
根据最新民意调查,只有64%的选民认为基民盟应排除与“选项党”共同执政。在德国东部地区,甚至有49%的受访者支持两党合作。
如果受访者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回答的,这意味着德国全国三分之一的选民乐见极右“选项党”参与执政,在东德地区甚至将近一半的人支持“黑”(基民盟传统颜色)“褐”(纳粹传统颜色)合流。
虽然默克尔总理警示公权机构的可信度正在动摇,内政部长泽霍费尔(Hosrt Seehofer)也已表示将加强对极端右翼的打击力度,外长马斯(Heiko Maas)更是呼吁全社会共同抵抗极右势力,但极右势力的抬头已成为事实。
至于这个趋势是否还能逆转,目前还不得而知。
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实用主义”的观点作进一步的思考呢?
一般而言,杀人就是杀人,王子与民同罪。但翻开历史教科书,我们发现,有时候,杀人却被政治挂上了“可为”的标签。譬如,弑杀暴君往往被誉为“拯救国家民族的英雄壮举”。
甚至还有观点认为,暗杀行为是功还是罪,最终都要交由历史去评说。恐怖主义和极端分子是否正是在这样的“灌输”或“思考”下决定并实施杀人的?
这是我们大家都必须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