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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惩治乱丢废弃物全球最严:最高处5年有期徒刑

原标题:从“倒垃圾被教育”看国外垃圾分类

日本惩治乱丢废弃物全球最严:最高处5年有期徒刑

初次到欧洲生活的人,往往要过的第一关就是垃圾分类问题,因为一觉醒来你就会面临家里垃圾怎么倒的现实问题。不少人因不懂“规矩”而被“教育”,误解也不在少数。

记得初到比利时的时候,我们就被大楼管理员老太太“教育”了多次,原因是垃圾没分仔细,扔垃圾时段不对。在欧洲,各国关于垃圾分类的规定大同小异,但比利时布鲁塞尔的规定特殊性在于,不是每天都可以扔垃圾,也不是随时都可以扔垃圾,不同类别的垃圾有自己的“出窝时间”。

比利时规定,塑料及金属包装罐等小件可回收物品必须放在蓝色垃圾袋里,书报废纸等纸张必须放在黄色垃圾袋里,不能再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放在普通白色垃圾袋里。只有白色垃圾袋可以随时扔到楼层地下室的垃圾桶内,黄色垃圾袋和蓝色垃圾袋每周回收一次,要住户自己在某个工作日下午4点到6点之间放在楼外人行道边,早了不允许,晚了则需要拿回去,错了日子更不行。此外,旧家具、废家电等大件垃圾一年只两次集中收取,平时想扔则需打电话预约,还需要付费。

有一次,笔者家人没注意时间,下午3点多出门办事就顺手把装好的垃圾放到路边,没想到被一位路过的警察看到,警察立即前来干预,还喊来大楼管理员老太太进行“教育”,颇为尴尬。

我们总以为比利时的规定比较严,到了德国,才发现比利时属于“粗放派”。在柏林,笔者所在街区的每栋楼外都有固定的“垃圾屋”,内有四个不同颜色的大垃圾桶,灰黑色代表厨余垃圾,蓝色是废旧纸张,棕色是生物垃圾,黄色是食品包装垃圾,住户需分门别类地扔放垃圾,且必须把垃圾袋扎好。每个小区还有一个收取玻璃、罐头盒的专用垃圾库,分别为扔绿色玻璃、棕色玻璃、透明无色玻璃和罐头盒几个大桶。

有一年夏天,笔者忽然发现“垃圾屋”臭气熏天,一看原来是厨余垃圾桶被倾倒。我们致电物业询问,迎来的是严厉“批评教育”——由于我们楼有人不按要求严格分类,这是惩戒。我们推测可能是新来的同事不知道规矩没严格分类导致的。没办法,我们只好全员出动,一边捂着鼻子收拾垃圾做好分类,一边央求环卫工人尽快恢复搬运。

严不仅体现在被“教育”上,罚款也是保证分类制度顺利实施的法宝。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大区每年都有上千人受到处罚。墨西哥法律规定,凡是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者,可受到最高3800美元罚款,并被判处36小时监禁。放眼全球,日本可能算出手最重的。日本《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最高可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4万元)。

既有惩罚的“大棒”,也有奖励的“小甜头”。在德国,政府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包装瓶的回收。每个大型超市门口都有一个回收机器,把可乐瓶、啤酒瓶等逐个扔进去,机器会自动扫描,最后会给你一个现金抵用券。记得10年前一个大可乐瓶可得0.2欧元左右,三个可以换一大盒鲜牛奶。由于有金钱刺激,不少人只要去超市,第一反应是在家翻翻看有没有换钱的瓶子。墨西哥也有类似“垃圾换食品”措施——居民可携带矿泉水瓶、空牛奶盒等废弃物到指定地点换取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兑换食品和日用品。

其实即便在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历史也并不长,循序渐进、由简至繁、渐入人心是其发展的曲线。日本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在世界范围内算是比较早的,起初只分可燃和不可燃垃圾,后来则越发细化和复杂。在欧洲,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大力推广垃圾分类。比利时是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推广的,直到2010年,一些垃圾分类规定才开始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垃圾分类慢慢深入人心,到笔者前些年离开比利时之时,其不可回收垃圾的比例降低到15%左右。

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墨西哥的做法对我们或许更有借鉴意义。据笔者驻墨朋友介绍,墨西哥城从2007年才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政策,但仅用7年时间,便已全部铺开,其秘诀就是化繁为简。拉美人的随性决定着细致的垃圾分类推广起来难度很大,墨西哥干脆只规定将垃圾分为两类——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简单明了,效果不错。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垃圾分类意识并不是天生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需要时间的磨砺,离不开教育宣传的引导。在欧洲,环保意识从幼儿园就抓起,在大众媒介和各种展览会上,推介垃圾分类是常见的主题。“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久而久之,注意垃圾分类成为公民的一种自觉甚至自然的习惯行动。

从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来看,普及垃圾分类不会一蹴而就,需要政府的得力措施,需要全社会的积极行动。久久为功,方能修得正果。(作者国际问题学者向长河漫画陈彬)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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