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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隐秘战争:“肢解”法国能源巨头 逮捕高管

原标题:美国陷阱,长臂管辖!

2014年,法国能源巨头阿尔斯通被美国通用电气收购。收购期间,德国西门子和日本三菱重工曾以比美国通用电气高出几十亿美元的价格参与收购竞争,但最终为何美国通用电气能以低价取胜?该收购案一直迷雾重重。

拨开迷雾,也将时间拨回到2013年的4月14日。

那一天,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国际销售副总裁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从新加坡到纽约出差,在美国纽约肯尼迪机场还没下飞机,就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逮捕,罪名是其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工程项目中通过中间人向当地要人行贿。

皮耶鲁齐从此开始了他的囹圄生涯和与美国司法系统的抗争之路。之后发生了什么?美国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也发生了上述收购案。

这次收购意味着什么?看个背景,阿尔斯通负责法国境内58座核反应堆所有汽轮发电机的制造、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法国75%的电力生产设备,还为法国戴高乐号航母提供推进汽轮机。

用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张海冰的话来说,美国政府通过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实际上控制了法国所有核电站,已经拥有未来的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阿尔斯通这家曾经横跨全球电力能源与轨道交通行业的商业巨头,因此被美国人“肢解”。

而皮耶鲁齐直到2018年9月才走出监狱,恢复自由。

中信出版集团供图

中信出版集团供图

隐秘战争浮出水面

“我叫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身不由己地成为这场国家丑闻的核心人物。身为阿尔斯通前任高管,我对于这个涉及120多亿美元的惊悚剧的黑幕一清二楚。在很长时间里,我被迫保持沉默。今天,我决定和马修·阿伦一起将其曝光。”

在近期出版的《美国陷阱》一书中,皮耶鲁齐以身陷囹圄的亲身经历披露了阿尔斯通被美国企业“强制”收购的海量内幕,以及美国利用《反海外腐败法》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再现了阿尔斯通、通用电气、美国司法部、法国政府、欧盟多方博弈细节,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这是一场隐秘的经济战争。

皮耶鲁奇在《美国陷阱》一书中揭露了美国政府把原本用于打击匪帮和勒索犯的那套东西用在外企高管头上,整外国企业不正当竞争的“黑材料”,对企业进行天文数字的罚款,逼着后者达成和解,帮助美国企业打垮或者吞并国际竞争对手的内幕。

当被逮捕那一刻,这个法国人知道,自己的东家与GE在全球市场竞争得很激烈,所以他们也被美国司法机构盯上了。然后,他像动物一样,被穿上橘黄色囚服,铁链压在胸口,镣铐锁住手脚,无助、绝望地关在了一间戒备森严、关押暴力罪犯的监狱里。

美国检方给了皮耶鲁奇两个选择:一个是坚持不认罪并接受美国法律的审判,这条路会很危险,因为刑期会很长,而且审判准备工作将至少历时三年,各种费用支出也至少要数百万美元。另一个是承认有罪,与美国当局合作,则只需再待几个月就可以出去了。

2013年7月,皮耶鲁齐决定部分认罪,但他还是被继续关押了一年。此后,从2014年6月到2017年10月,又经历了三年多的保释期。然后又入狱一年,直到2018年9月才出狱。

皮耶鲁奇表示,美国建立了一套弹性的系统。在上游,美国利用强大的情报武器获得外国公司签订的大额合同信息;在下游,它动用复杂而严密的法律武器对那些不遵守规则的公司提起刑事诉讼。其实,美国前总检察长埃里克·霍尔德曾经赤裸裸地表白,“任何损害我们经济的个人、公司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皮耶鲁奇直言,美国已经悍然发动了地下经济战或者法律战。如果外国政府对此无动于衷,则本国企业就坐等被掠夺、被蚕食。

反海外腐败法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以上行动的“尚方宝剑”。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助理研究员慕阳子指出,《反海外腐败法》通过于1977年,规定禁止美国企业针对一切国外企业、政府、政党的贿赂行为。自生效以来,该法长期受美国主要行业巨擘的质疑,被认为会使本国企业在出口市场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初期并未大力实施。

1998年,美国国会修改了该法,使其拥有域外效力,同样适用于外国企业。只要一家企业用美元计价签订合作,支付发生在美国领土,或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发送、存储邮件,这些都被视为“国际贸易工具”,美国就认为自己有权提起诉讼。在本案中,阿尔斯通正是使用设在美国的银行账户,以“咨询费用”的名义将贿款打入印尼官员的账户而引起美国顺藤摸瓜的调查。

该法律貌似“公正”,但在操作上往往存在“美国例外”。据皮耶鲁奇调查,在试用该法的近40年里,美国司法部从未在本国的石油巨头或国防业巨头的海外交易中挑出什么毛病。难道美国企业就如此“洁身自好”?

事实上远非如此,美国司法长期处于美国强大的跨国公司控制之下,往往在本国大型企业在他国被起诉后才对其提起诉讼,随后收回调查权,“关起门来”处理,态度上也要宽大很多。

据调查,1977年至2014年,外国企业受到的“罚单”占总额的67%,其中尤以欧洲企业“贡献”最高。2008年以来,最终支付罚金超过一亿美金的公司共有26家,欧洲企业占14家,法国企业占5家,道达尔、阿尔卡特、法兴银行、阿尔斯通等大型法企均“上榜”。而这些罚金最后统统进了美国国库。

《反海外腐败法》就这样在道德的掩护下,成了美国发动“经济战”屡试不爽的神奇工具。

“一直以来,美国通过军事霸权、经济霸权、文化霸权来影响和支配世界。但美式霸权也在随着形势的变化和时代的进步不断发展演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副研究员王锦认为,近期出版的《美国陷阱》一书揭露美国利用“长臂管辖”,将国内法应用于国外,以打击竞争对手的新式霸权手法,引人深思。

王锦指出,首先,美国“长臂管辖”的“长臂”之长,体现出美式霸权的蛮横。《美国陷阱》写道:“《反海外腐败法》赋予美国司法部一种权力:任何人,不论国籍,自他涉嫌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那一刻起,只要该罪行和美国国土有一丝一缕的联系,美国司法部即可对其逮捕。”

从法理上说,这种“长臂管辖权”的本质是绕过正常的国际司法协助途径,威胁别国的司法主权,体现的是一种赤裸裸的霸权行径。欧盟、加拿大均曾尝试用国内立法等方法反制美国滥用长臂管辖权,但由于美国长臂管辖权的后盾是其强大的金融和经济实力,所以其他各国均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

其次,美国司法部与经济部门勾结,步步为营,为资本的扩张保驾护航。皮耶鲁齐的遭遇就是美国司法部和跨国公司联合做局的结果。

书中提到,美国司法部的官员莱斯利·考德威尔表示:“直到我们开始追捕公司高管后,阿尔斯通公司才开始合作。”通用电气的律师也对皮耶鲁齐表示:“如果不是贵国政府制造出这么多麻烦,您早就被释放了。”皮耶鲁齐被拘捕和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之间有着非常明确的联系,他被当成了“经济人质”。

美国财政部发现,运用《反海外腐败法》是“一座真正的金矿”,不仅可以赚得巨额罚款,还可以帮助美国的跨国企业低价收购、为美国开辟经济疆域。美国把“长臂管辖权”当成一件武器,以各种各样的罪名,打压外国企业,帮自己的企业获得竞争优势。

第三,美国为维护其经济上的“一超”地位,在打击竞争对手时“六亲不认”,连盟国也不放在眼里。

近20年来,欧洲一直在被美国勒索,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典、荷兰、比利时和英国最大的公司相继被定罪,罪名是腐败、银行犯罪或违反制裁,数百亿美元罚款进了美国国库,仅法国公司已被敲诈超过130亿美元。

而与此同时,美国在制裁领域也实施“长臂管辖”,将次级制裁应用在国际大银行上,美国政府从中大赚特赚。2000年后,美国政府加大对违反其制裁政策的非美国人的处罚力度,很多国际性大银行成为“刀下之鬼”,如法国巴黎银行、农业信贷银行,英国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德国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等。

其中,2014年,法国巴黎银行因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单边制裁,被处罚金89亿美元,创罚款新纪录。

第四,各国政府及企业在面对美国司法部调查时的退缩,让人觉得遗憾和叹息,间接助长了美式霸权的气焰。皮耶鲁齐深陷囹圄之后,最令人寒心的是,阿尔斯通的高层选择丢卒保车,不但与他划清界线,拒绝继续为其支付诉讼费,还将其解雇,并与美国司法部密切合作。

王锦说,国家是企业背后最大的后台,企业是个人背后最大的依靠。一个企业的管理层被美国限制自由,如果企业不齐心,国家不支持,只会导致企业被迫放弃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经济利益,最终受伤害的必然是国家。

躲开陷阱

慕阳子直言,美国通过《反海外腐败法》等“长臂管辖”手段维护其对欧优势地位和自身利益,在惩罚其欧洲“小伙伴”的问题上毫不手软。

“但这一不平等的关系成为美欧摩擦和冲突的根源。特朗普执政后以‘美国优先’为原则调整对外关系,更加不顾欧洲利益,在经贸、安全、外交等方面对欧洲造成很大冲击。”慕阳子说。

王锦表示,美国过多使用“长臂管辖”、制裁等工具,其“后座力”和副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各国会主动寻找其他机制避开美国,避免与美国“有联系”,并推动企业的“合规”建设。

例如,欧洲为规避美国的“长臂管辖”和次级制裁,正在尝试避开美国和美元支付的SPV(特殊目的载体)系统,该系统已于1月正式宣布落地,由法国、德国和英国三国联手推进,美国无法审查其交易。美国的这种六亲不认的“长臂”乱舞,拿出的是“压箱底”的工具,损害的不仅是其盟友体系,最终也将削弱其霸权。

张海冰则表示,对于中国而言,除了加强中国企业合规运作的要求和提升适应国外法律环境的能力,中国急需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涉外反贿赂法》,类似于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使中国在遇到海外出现可能的涉及贿赂等案件时,可以凭借这一法律框架,对抗美国的域外治法或长臂管辖,减少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作者:夏宾)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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