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头税”回来了?该州重罪犯想投票,先得交钱
[文/观察者网徐乾昂]
美国人要是犯了重罪,还能投票吗?
昨晚,美国佛罗里达州议会表决通过一项法案,规定该州重罪犯者要想重新获得投票权,必须先交钱。
此举被《华盛顿邮报》称之为,对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一次重击。该法案距离生效还差最后一步:待共和党籍州长签字即可。对此,共和民主两党人士,有人表示支持,暗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有人坚决反对,称这就是美国当今社会的“人头税”。
想投票?先交钱
据CNN新闻网消息,5月3日,共和党控制下的佛罗里达州众议院,以67-42的票数表决同意通过法案,要求该州重罪犯在重新获得投票权利之前,必须偿还法院规定的一笔费用或罚款。而这个法案在5月2日已经在佛罗里达州参议院内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共和党几乎算是控制了佛罗里达州的立法流程:该州参众两院中的共和党均为多数党派;新任州长德桑蒂斯(Ron DeSantis)也是共和党籍。而该法案目前离生效只差一步:德桑蒂斯有15天的时间决定,签字即可生效。
重罪犯被要求支付的费用或罚款并不固定,据CNN新闻网数据显示,少则“几百美元”,多则“上万美元”。而这笔费用对刚刚出狱的重罪服刑犯来说相对较高,尤其是当他们处于失业状态下。
况且,根据纽约大学法学院布瑞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介绍,若重罪犯处于90天内未支付费用或罚款,佛罗里达州法院有权派出“收债人”,向重罪犯额外收取最多40%的附加费。
本次佛罗里达州议会的立法让外界非常意外。
该州早在去年11月就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表决通过“第4修正案”(Amendment 4,并非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决定恢复重罪犯(除杀人犯和重罪性侵者)的投票权。条件是后者完成所有刑期,包括假释或缓刑。
“第4修正案”投票结果:以64%通过公投图自MSNBC
据美国NPR新闻网介绍,当初佛罗里达州公投“第4修正案”的初衷,就是为了“解放”150万人的投票权。换句话说,佛罗里达州约有150万人有重罪记录(或在服刑)——约占全佛罗里达州10%的成年人口,该州23%的非裔美国人因此不得投票。
而根据POLITICO新闻网曝料,本次佛罗里达州参众两院也旨在对公投结果进行立法保护。但在“最后一刻(11th hour)”,法案内加上了“交费”这一条。
“美国当今社会的人头税”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经历非裔民权运动后,时任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于1964年和1965年,先后签订《民权法案》和《选举权法案》,宣布禁止“祖父条款”、“人头税”、“文化水平测试”、“白人优先”等不利于美国少数族裔行使投票权利的规定。
而如今佛罗里达州立法者决定向重罪犯收钱,被《华盛顿邮报》形容成,对民权运动的一次重击。当下民主党参选2020年阵营先锋、美国前副总统拜登(Joe Biden)于5月3日晚间发推,直接称其为“当今社会的人头税”。
他表示,这种做法是“不可接受”。
去年“第4修正案”运动的发起者米德(Desmond Meade)对立法者表示失望。他表示,将呼吁佛罗里达州州长站在刑满释放人员这一边,寻求一个更好的立法结果。
去年在美国中期选举州长选举中败给共和党的民主党人吉伦(Andrew Gillum),在推特上@现任州长德桑蒂斯:“‘第4修正案’当时获得票数,比我多100万张,也比你多100万张。”他呼吁德桑蒂斯在这15天内否决“人头税”法案。
而在支持者看来,罪犯交费才能获得投票权,符合“第4修正案”的内容。共和党籍佛罗里达州众议员格兰特(James Grant)接受CNN新闻网采访时表示,“人头税”这样的叫法很“疯狂”。
“我相信州长明白,人们(指重罪犯)向社会偿还债务的方式应该变得更灵活,他们也该有更多的机会,这个法案正是这么做的。但并不能假装这笔债就不用还了。”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