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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地方法院勒令中央政府和东电赔偿核事故疏散者

原标题:日本松山法院勒令日中央政府和东电赔偿核事故疏散者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松山地方法院3月26日做出一项判决,对于因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而从福岛县疏散至爱媛县的10户家庭总计25人起诉日本中央政府与东电,索赔总计1.37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40万元)一案,勒令日本政府与东电向其中23人进行赔偿。这是日本全国约30起同类诉讼中的第10个判决。

据日本共同社3月27日报道,此案争论点是日本政府与东电的海啸对策,以及东电根据日本政府的方针已支付的赔偿金额是否妥当,原告是1岁至64岁(起诉时)的男女,包括了从疏散指示区域以外的自主疏散者。他们自2014年3月起陆续起诉。

起诉书称,日本政府与东电根据政府公布的长期评估等,在2002年至2006年就能够预见到若遭遇大地震和海啸,福岛核电站存在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性。然而东电疏于采取海啸对策,日本政府也未给予恰当的行政指导。

此外,起诉书还以东电已支付的赔偿金额不足够为由,每人索赔550万日元作为家人、区域社会被割裂的“背井离乡”精神损失费以及搬迁费用等。原告中还有人参加了要求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站停运的诉讼。

另一方面,日本中央政府则反驳说不可能预见到会发生产生对东电指导义务的海啸。东电也认为已采取必要措施并支付了精神损失费。

此前的9起同类诉讼判决中,法院均认定了东电的赔偿责任。其中的7起日本中央政府也是被告,有5起被勒令赔偿。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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