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持敬畏也是科研的底线之一
3月11日上午,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就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答记者问时表示,科技部今后还要出一些相关文件或法规来进行引导约束。
王志刚提到了一个说法:科技本身是一个双刃剑,一项科技发明的出现,带来的既有好的一面,也有需要避免的一面,人类要趋利避害。
曾经,一些人以“科学无禁区”为由,反对对科研规定禁区,认为一切皆可探索和研究,科学家也应当无所畏惧,敢于探索一切,并认为如果以伦理来约束科研,会阻碍科学的发展。尤其是,当一项研究可能会引发巨大突破或产生世界第一的发明和发现时,包括研究者在内的很多人都会以“伦理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变化”为由来辩护。
其实,科研和科研人员的敬畏与所有人的敬畏是一致的:首先敬畏法律,其次敬畏伦理。当研究涉及人的生命和社会安全的伦理时,敬畏之心更必不可少。而且,科研人员的敬畏之心远比普通人的敬畏之心重要得多。因为有敬畏之心对社会的益处有多大,反之,无敬畏之心对社会的危害就有多大。某种程度上说,科研人员的敬畏是社会和人类最高的敬畏,也是最要坚守的底线敬畏。
虽然人类历史上已有足够的教训让科研人员有是非心和产生敬畏,但在今天的环境中,一些处于模糊地带的科研仍可能让人有意无意地失去敬畏,导致学术不端。学术不端者认为没有敬畏之心不会给自己和社会带来什么害处,至少不会对自己不利。只要数据、试验造假及剽窃不被发现,就有人铤而走险。何况,短时间内出成果还可以换取显赫的名声和巨大的物质利益。大学硕士博士论文造假,教授论文剽窃,学者论文在国际上被撤销,以及危害人类生命和违背公共伦理的研究时有出现,就是力证。
实际上,科研本身的法则是可以惩戒没有敬畏之心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因为重复性研究可以揭穿很多造假,没有坐冷板凳的情怀和行为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果——看看诺贝尔奖,绝大部分都是坐冷板凳的结果。只是,这种依靠科研自身进行调解净化的方式,多有滞后性,彼时,对公共利益和科研本身的伤害已经铸成,科研人员却名利双收,或者仅受到轻微的处罚。
所以,设置科研领域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才显得必要。无论是科学共同体,还是国内外,都会制定各种法律、规章和措施来引导和鼓励科研的敬畏之心和行为,同时也约束种种无敬畏之心的行为。在这种背景下,科研人员对于自己的研究是否符合法律和伦理其实是心知肚明的。
在当下的中国,更需要建立科研的敬畏之心。现在,管理部门决定在现有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再加大监管和引导力度,而且在此之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也有明确提及,可见官方的坚定立场,具体的实施工作也很有可能随即展开。这对于认真踏实搞科研的人员,对于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对于公共福祉与国家利益,都是好事。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