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起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无需银行开证明
本报讯(记者臧首成)此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文,职工可直接凭身份证、无需银行证明在柜面提取公积金还贷。而3月4日起,职工提取公积金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也无需贷款银行开具商贷证明了。
根据新规,3月4日起,缴存职工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协议书》时,可在缴存银行签署《商贷信息查询授权书》后直接查询商贷信息,公积金缴存银行根据商贷信息反馈结果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业务,无需再去贷款银行开具商贷证明。
目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紫金农商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等17家贷款委托银行已正常向中心传输商贷信息,可在缴存银行实现一站式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农业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暂无法向中心传输商贷信息,在上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仍需按照先至贷款行开具贷款证明,再去归集银行签约的流程办理。未来,上述银行也将实现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