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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就“一马公司”案对高盛及个人提出刑事指控

原标题:大马就“一马公司”案对高盛及个人提出刑事指控

中新网12月18日电 综合报道,17日,马来西亚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对美国投资银行高盛与4名个人提出刑事指控,指控这些被告在高盛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筹资时,误导投资人并侵吞27亿美元,高盛还收取了远高于市场行情的手续费6亿美元,严重违反证券法。这是高盛首度在“一马公司”丑闻中受到刑事指控。

据报道,大马检察总长汤姆斯发表声明说:“高盛自诩全球卓越的债券顾问与安排机构,民众自然会用最高标准要求高盛,但高盛什么标准都没达到,结果必须被追究责任。”汤姆斯说,检方将对这4名个人分别求刑最高10年,对高盛及这4人总共求处的罚款,将远超过被告不法所得33亿美元。

据汤姆斯指控,高盛、高盛前高阶主管莱斯纳与黄宗华、“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及大马富豪刘特佐,涉嫌在2012与2013年高盛为“一马公司”发行总额65亿美元的三批债券时,遗漏重要信息且发布不实声明,以误导投资人,并挪用27亿美元资金。

汤姆斯指控称,这4人互相勾结,“贿赂大马公职人员,好让高盛获得债券发行权”,此外,高盛收了高达6亿美元手续费,“是市场行情的好几倍”。汤姆斯强调,被告已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第179条,即使用操纵及欺骗手段。

据悉,8月,莱斯纳已对美国司法部的刑事指控认罪,罪名是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并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莱斯纳告诉美国联邦法庭,高盛的“文化”鼓励高阶主管绕过法遵部门以拿到生意。

刘特佐被指是“一马公司”案的主谋,卢爱璇是“一马公司”的前律师,两人此前已被大马政府指控涉嫌洗钱和其他违法行为。美国司法部也已对刘特佐提起洗钱及其他指控。

高盛发表声明说,该行认为这些指控不当,将积极辩护,并继续配合调查。

据调查,大马前总理纳吉布创立的“一马公司”有数十亿美元流入纳吉布私人账户,被用来购买游艇、珠宝等奢侈品。由于“一马公司”弊案,纳吉布长期执政的联盟在今年5月大选落败,黯然下台。

责任编辑:卞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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