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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乐死门槛高 癌症患者怕失去资格提前离世

原标题:加拿大患者“提前”安乐死引争议

[环球时报驻加拿大特约记者 吕欧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吴硕]是选择“提前离世”,还是在痛苦中迎接死亡?加拿大备受争议的安乐死法案日前再为申请人制造艰难抉择,迫使一位绝症患者匆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在国内引发轩然大波。加拿大舆论普遍认为,该国的安乐死法案申请限制太多且实施过程过于严苛,无法保证生命尊严和人道关怀,甚至还加剧了申请人的痛苦。然而,加拿大政府目前并没有修法的意愿。

57岁的奥德丽·帕克是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的一名化妆师,被诊断出乳腺癌晚期且救治无望后,帕克为避免无谓的痛苦而向医院申请“医疗辅助死亡”,并得到批准。她拖着病痛,花费数周精心策划了自己的人生告别仪式,甚至亲笔撰写讣告。就在一切准备妥当后,她突然被告知有可能失去安乐死的资格。原来,加拿大的安乐死法案明文规定,“医疗辅助死亡”的操作程序包括征得申请人的“最终认可”,即在接受药物注射时,申请人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彼时,帕克的癌细胞已开始向大脑和骨骼扩散,如按原定期限执行,她恐怕难以保证清晰的思维意识。万般无奈之下,帕克于本月1日提前终结了自己的人生,比原定计划提前好几个月。她生前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CBC)采访时表示,这种规定很不公平,她会“死得很不体面”。英国《卫报》6日称,临终之际,帕克在病榻之上留下最后的请求:要立法者修订现行安乐死法律。

加拿大于2016年通过关于安乐死的法律,允许病人在医生协助下完成死亡过程。自该法生效至2018年6月,已有3714名加拿大人选择以这种相对有尊严的方式辞世,其中癌症患者约占65%。2018年上半年,加拿大安乐死的人数占该国所有死亡人数的1.07%。曾有调查显示,84%的加拿大人同意对患有绝症、痛苦难以忍受的有能力成年人实施安乐死。

然而,该法案受到的争议几乎从未中断。不少媒体指出,这部法律的门槛太高,将很多原本活得很痛苦的人拒之门外。CBC举例称,26岁的加拿大女孩茱莉亚·兰布患有先天性脊肌萎缩症,基本无自理能力。随年龄增长,疾病带来的痛苦与日俱增,她连呼吸和吞咽都愈发困难。兰布的情况满足“医疗辅助死亡”的多项必要申请条件,如病情严重、衰退明显以及身负难以忍受的折磨等。然而她却被卡在最后一关:法律要求,申请人还需“基本可推断出死亡期限”。换句话说,由于无法“预知”自己的死期,兰布可能还要承受多年的病痛折磨。在批评者看来,“预知死期”根本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法律层面属于“无稽之谈”。此外,无法保证“头脑清醒”的老年痴呆症患者,以及心智已成熟、却达不到年龄要求的未成年患者也往往会被拒之门外。

帕克“被提前离世”后,安乐死法案再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加拿大非营利组织“有尊严死亡”秉承帕克的遗愿,表示将继续推动修法事业,力图移除原法中的诸多条条框框。该组织表示,不希望看到更多“医疗辅助死亡”申请者面对帕克生前做出的“一系列残酷抉择”。CBC称,其实早在安乐死法案通过仅10日后,茱莉亚·兰布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公民自由协会就一同将加拿大政府告上法庭,认为这部法案中的条款违反加拿大《人权宪章》。加拿大前参议院反对党领袖考恩也表示,联邦政府至少应放宽申请人“最终认可”的限制,因为很多申请人本身已身患绝症、需要强力药物镇痛。要保持清醒他们就得停药,“这样做很不人道”。

不过,也有不少反对意见认为,安乐死法案设置保障措施非常有必要,毕竟这是一部“夺人性命”的法律,若存在安全漏洞很可能被滥用,导致真正处于弱势地位的病患、残疾人士被鼓励、甚至胁迫赴死。加拿大联邦卫生部长泰勒本月初宣布,将就安乐死现行法律问题成立专家组进行评估,并在今年年底提交相关报告。不过,这份报告并不会提出任何修法意见。加拿大司法部长雷布尔德此前曾明确表示,政府对现行法律抱有极大信心,并没有修法的意愿。有媒体认为,至少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加拿大社会围绕“医疗辅助死亡”的争论还会延续下去。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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