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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湖长”体系 助力南京湖泊管理

原标题:四级“湖长”体系 助力南京湖泊管理

本报讯(记者臧首成时鑫)湖泊是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蓄洪储水的重要空间,在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昨天,在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水务局通报了进一步落实全市“湖长制”工作的情况。

早在2017年2月,南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将全市821条河流、10个主要湖泊、251座水库纳入河长制管理,建立了市、区、镇街、村社四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与河流相比,湖泊自然属性复杂,管理保护难度更大,而“湖长制”则是在“河长制”基础上的升级。目前,南京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10个主要湖泊、251座中小型水库已实行“湖长制”管理,并建立了市、区、镇(街)、村(社区)的“四级湖长”体系。同时,农村重点塘坝(蓄水量10万立方以上)及城市主要湖塘也被纳入到了湖长制的管理范畴。

除了完善湖长制工作体系,南京还在污染源头管控、湖泊空间管控、入湖支流水质改善等方面开展了针对性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还建立共治联管机制,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湖泊、水库管理,建立了联防联治、共治联管机制。以石臼湖为例,该湖地跨苏、皖两省,是南京溧水区、高淳区和马鞍山当涂县、博望区四区县的界湖。据了解,两地“三区一县”在建立了石臼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于2017年4月签定了石臼湖综合共治联管协议,共治联管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对协调防汛抗旱、清理围网养殖、清理住家船、控制入湖河流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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