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周凌如实习生|胡涵柯
2021年11月21日深夜,29岁的天津女子小洋(化名)在家中客厅被新婚丈夫张某育杀害,身上留下了骇人的49处刀伤。此时距离两人举办婚礼仅过去55天。
凶手张某育,曾是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的一名辅警,婚前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2024年4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7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育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没有任何悔罪表现,加上故意隐瞒、擅自停药的行为,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对张某育处以最严厉的处罚。因此,一审判决后,小洋的母亲王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申请。
7月3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王女士处获悉,检察机关拒绝了他们的抗诉申请,决定不抗诉。
小洋的父亲也透露,检察机关回复,“在这个案子里,死缓,限制减刑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因为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目前该案正在进行死缓复核。“对于这个结果,我们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复核结果是否会有变化?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表示,虽然复核程序是最后的审查阶段,但结果仍然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复核法院认为原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就有可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死缓限制减刑,是否意味着终身服刑?
易旭表示,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式。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意味着这些罪犯在减刑时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由于死缓可能转化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且受到限制减刑的影响,因此具体的服刑年限难以一概而论。但一般来说,即使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罪犯也不太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然而,由于存在多种减刑和假释的可能性(尽管受到限制),最终的实际服刑年限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罪犯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易旭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罪犯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但不是所有患有精神类疾病的罪犯都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精神类疾病的考量:对于患有精神类疾病的罪犯,是否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罪犯的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具有危险性、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等。如果罪犯的病情严重到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一般不会被允许监外执行。
本案的特殊情况:本案由于罪犯张某育在案发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且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因此他申请监外执行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此外,即使他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准。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