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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警方:16岁男子为发泄情绪在公厕点燃书包被灼伤,经送医无生命危险

@警民直通车_普陀消息,4月9日8时20分许,上海普陀公安分局接报警称:石泉路某公厕附近有火情,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王某某(男,16岁)自述,其因琐事与家长产生矛盾,为发泄情绪,途经上址时在公厕内点燃自己书包,后被附近群众迅速扑灭。王某某颈背部被灼伤,经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

上海普陀警方:16岁男子为发泄情绪在公厕点燃书包被灼伤,经送医无生命危险

责任编辑:陈建瑞SN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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