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嚎”烟花中是有一根小木棍的,虽然被削平了,但在火药附加的高动能加持下,仍相当于一支锐利无比的箭。
文|阿晖
这是一起令人扼腕的悲剧。
龙年的新春佳节,本该是家人团聚,欢声笑语,一片欢乐祥和的氛围,然而河南开封市尉氏县一名叫作乐乐的10岁男孩,却在观看烟花时,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不幸离世。
据大皖新闻报道,2月12日,乐乐在街头被一枚“狼嚎”烟花意外击中,经过5天的全力抢救,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这也让他的家人们顿时陷入了悲痛欲绝之中。
这起事件中,乐乐一家五口途经事发地,正当他们准备过斑马线时,一枚“狼嚎”烟花突然从人群中窜出,准确地击中了乐乐的后脑勺,瞬间爆炸。乐乐瞬间就倒在血泊中。
家人们将孩子送到医院,做了三次手术,为了抢救他,不惜倾尽所有积蓄,抢救费都花掉了20多万元。但这一切努力,最终还是无法挽回这个年幼的生命。
乐乐的悲剧被人知晓,源自一条“寻找目击证人”的抖音求助。求助帖称,当时孩子的奶奶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孩子父母三天滴水未进,大家帮忙转发寻找放炮人,定重谢。
经过多家媒体的报道,乐乐的事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讨论。烟花的安全问题,也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什么烟花惹的祸?
究竟是什么烟花,居然有如此大的杀伤力?
据媒体援引孩子家属的描述,这是一个类似“狼嚎”的烟花,突然从人群中窜出,速度之快,让人措手不及。男孩的后脑勺被烟花直接扎中,烟花爆炸的瞬间,他的头部血流如注,昏迷不醒。
网友们反映,“狼嚎”烟花,其实就是大号的“窜天猴”。相较普通的“窜天猴”,其威力更大。垂直朝上放,可以飞近20层楼那么高,且在最后会有彩色烟花爆燃。
笔者搜了一下网上,发现有不少关于“狼嚎”烟花的视频介绍,其特点的确如网友所说。
原本应该朝天上垂直发射的“狼嚎”,却从人群中平直地窜出,射中了乐乐的后脑,酿成了这起悲剧。
要知道,“狼嚎”烟花中是有一根小木棍的,虽然被削平了,但在火药附加的高动能加持下,仍相当于一支锐利无比的箭。
乐乐被“狼嚎”扎中后脑,属于枕部,是第四脑室及脑干所在位置,属于生命中枢中的中枢。这么强的能量,且还有烟花爆炸,这导致孩子颅脑受到的可能是复合伤,亦即不仅有物理损伤,同时合并有烧伤及化学灼伤。
如此重的伤势,也就可以解释了为何在医院花费了20多万元,最终也没将孩子抢救过来。
该如何追责肇事者?
虽然乐乐的父亲第一时间报了警,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排查肇事者,但肇事者一直未能找到。孩子的亲属表示:“那个烟花肯定要朝天上放的,不知道为什么朝人群放,县公安局也在全力帮我们排查凶手,现在一家人都非常伤心,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找到凶手。”
有网友认为,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凶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命脉,真是太可惜了,他还才十岁,太无辜,凶手一定要严惩不贷!
如果警方最终能够锁定肇事者,他肯定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有律师表示,首先,从刑法的角度来讲,肇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
如果肇事人故意将如此危险的烟花对着人群放,那他的行为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肇事人没有将烟花对着人群放的主观故意,是因为操作失误,导致烟花冲向了乐乐,那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本案而言,肇事人到底是故意还是无意,这还需要警方找到肇事人,并经审讯后才能得知。
其次,从侵权责任角度来讲,不管肇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都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含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肇事人的行为被认定构成犯罪,那乐乐的家人只能向其主张实际的物质损失,比如:医疗费、丧葬费等,无法主张精神抚慰金等赔偿。
再者,如果放烟花的地方是有专人管理的,那么管理方需要尽到提醒义务。如果肇事人不听劝,将烟花放到了人群中,那肇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管理者也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多起伤害事故敲警钟
除了乐乐的这起悲剧事件,各大媒体近日也报道了多起在今年春节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永州邓先生的父亲,大年三十吃好年夜饭之后,就在院子里放“有手榴弹大小”的小礼花。点燃的前几个都很正常,均有延迟。但是到了第五个就出现了问题。
邓先生的父亲刚把礼花点燃,小礼花居然在原地爆炸了,在一声“轰”的爆炸声中,他的父亲当场倒地,然后昏迷不醒。拨打了120后直接被送进了ICU,抢救了8天,仍未度过危险期。至今还没有清醒过来。
邓先生的父亲面部和头部被炸伤得不轻,“他是半边脸骨折,面容的话,眼睛都炸掉了”。据悉目前救治费用差不多花了八九万元了。烟花厂商目前没有出面解决此事件。
封面新闻也报道了在山东发生的一起孩子之间因为烟花爆竹受伤之事。
肇事的小孩刚开始玩的时候,似乎就是奔着某种目的去的,第一次将烟花扔在了受伤小孩的旁边,因为害怕用雪掩埋了。但他不肯罢休,又直接将烟花扔进了那位受伤孩子的脖子里,造成了三级烧伤。
肇事孩子属于未成年人,需要双方家长协商处理纠纷,但是肇事孩子的母亲却说孩子不是故意的,总是以“过年很忙”不愿沟通。对于后续的治疗费用,双方都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最后受伤孩子的母亲选择了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
放烟花作为春节的一种传统的娱乐方式,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的喜爱。禁放烟花爆竹时,大家总觉得好像少了那么点年味。然而今年有多地放开了之后,烟花的安全问题又凸显出来。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和相关部门仍应该加强烟花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规范烟花市场秩序,对于不合格的烟花坚决销毁,堵住像“狼嚎”这样射程远、速度快,一旦失控,极易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烟花的流通渠道。
同时,广大市民也应该敲响警钟,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的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切勿贪图一时之快而置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各位家长也应该加强对“熊孩子”的教育,莫要等孩子闯下大祸才追悔莫及。
资料来源:大皖新闻、澎湃新闻、封面新闻等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