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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萧县一男子让早点店做特殊肉饼起冲突逃单,店家:自称城管大队的

来源:大风新闻

近日,网传安徽萧县一男子自称城管大队队员,要求店家“特殊加工”牛肉饼,后双方发生冲突,男子未付款后离开。店家称,事发后第一时间报案2日无果,询问民警被告知对方称已和解。当事人否认后,警方受理案件7日无果。

12月1日,萧县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称,曾接到店家投诉,核查后确认涉事嫌疑人非单位工作人员,“我们建议他给公安说明情况,冒充公职人员应依法严办。”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同日,有关部门告诉当事人,系路桥公司的车辆,已要求警方针对冒充公职人员问题追责。

网传视频——

男子吃早点称“我是萧县城管大队的”“多加肉,给我弄个纯肉的”

等待时突然泼洒汤水,疑将手中物品砸向店家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11月19日,一辆面包车停靠至路旁,车上下来男子进入早点店内。另一段监控声音显示,该男子说,“我是萧县城管大队的……”

11月22日的监控视频显示,该面包车再次停靠至路旁,一名身着红衣和两名身着黑衣的男子进入早点铺,疑似在给店家说“多加肉的……你给我弄个纯肉的……”双方在店内疑似与店家进行了沟通,后红衣男子坐至店门前的椅子处。

时隔数分钟,店员走出店内,正坐在店门前吃早餐的红衣男子突然将碗中汤水向店员方向泼洒,并与店员发生争执,然后起身疑似向店内扔东西,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两名黑衣男子迅速将红衣男子推入面包车,车辆随即驶离。

红衣男子突然将碗中汤水向店员方向泼洒,并与之发生争执

红衣男子突然将碗中汤水向店员方向泼洒,并与之发生争执

网友描述,红衣男子自称萧县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让他们给特殊加工早点。在加工过程中,对方突然摔盘子、辱骂店家,还拿东西砸人。

店家讲述——

对方要五合一纯肉牛肉饼,“开店40年,没听过这种要求”

男子扔盘子、砸人后离开,“20多元早点钱没付就走了”

12月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该网友王先生,他表示,自己是早点店的店主,事发地点位于萧县人民路与顺河路交叉口附近。第一次事发时间是今年11月19日清晨6时许,对方进店后让做纯肉的牛肉饼,“我们拒绝了,开店40年,没听过这种要求。”对方便称自己是萧县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我们没给做,他就带着气走了。”

11月22日上午7时许,该男子带着两名黑衣男子再次来到店里,多次称要纯肉的,把5个牛肉饼合成一个做,“我们做生意不想得罪人,便答应了。”

王先生说,他可能不想等太久,想尽快吃到,“正常的牛肉饼是牛肉加面制作的,纯肉且五合一的牛肉饼,制作肯定慢。”制作期间,男子起身摔东西,他还向其解释称“锅里面正在给你弄,你得让它熟了。没想到对方不仅辱骂我们,还拿东西砸我家人。”和该男子一起来的两人立即上前,把人推上车,“有一个黑衣男子在车开走后,给我说那人喝酒了,客套两句就离开了。”

王先生说,3名男子共吃了20多元的早点,没付钱就离开了,“我们是小本生意,牛肉饼1元1个,他们还喝了油茶等。这件事让人气不过,我选择了报警。”

警方受理——

“警方称对方说,我们已经和解了,还说对方开的是公务车”

否认和解后,警方以财物被损毁受案,调查数日无结果

王先生说,11月22日,警方便到场进行了调查。他将监控视频画面,拍下的车牌号等均交给了对方,“他们说调查后给结果,之后就没联系了。”24日,他前往黄口派出所,办案民警说联系到对方,被告知双方已经和解,他否认和解一事,民警才出具《受案回执》。

《受案回执》显示,黄口镇肉盒早点铺财物被损毁案我单位已受理。

安徽萧县一男子让早点店做特殊肉饼起冲突逃单,店家:自称城管大队的

对此,王先生不解,对方应该是寻衅滋事,为什么受理案由是财物被损毁呢?他询问民警,对方未明确回应,“我追问对方是不是公职人员,民警没回复,说车是公务车。我问是那个单位的,对方让我自己去查。”

截至12月1日,王先生始终没有等到警方的处理结果,“我每次问,对方都说在调查。人都找到了,监控、车牌号都有。结果警方先称我们双方已和解,又在受案后迟迟给不出调查结果。我不理解,这件事就这么复杂吗?”

王先生说,警方受案后,有多人联系到其亲属,“亲戚说,对方称已经找人了,问我这件事怎么才能和解。我要求警方公正办理。”

通话录音——

萧县城管大队:不是我们的执法人员,有人冒充

派出所:正在调查,暂不便透露单位等信息

王先生说,11月22日,他将此事向萧县城管局进行过反馈,城管大队负责人在看到相关视频后,给王先生回复。

根据录音显示,萧县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称,“我确定不是我们的执法人员。你给公安说,有人冒充萧县城管大队工作人员,要求他们严查,他冒充执法人员是违法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事,不仅要开除,还涉嫌寻衅滋事需要行政拘留。”

12月1日,王先生就案情进展再次联系黄口派出所。办案民警朱某说,案件正在调查,届时会告知办案结果,“人已经找到了,车牌也很明显。具体以什么案由处理,要县公安局法制科决定,他们会对案件进行审核。”

关于是否是萧县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办案民警朱某始终未正面回应,他表示,可以联系双方到派出所和解,王先生明确拒绝和解。办案民警朱某说,“他没给你早点钱,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王先生说,若是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对方可能涉及违纪问题。办案民警朱某则表示“你有车牌号、监控视频,也能直接给纪委反映。”“处罚决定书还没下来,单位等是对方的隐私,因此暂时不能透露。”

“究竟是不是公车,男子为什么自称是萧县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这些问题核实并不困难,为什么至今无法证实回应。”王先生说,他还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过投诉,11月30日,有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他了解情况,表示会进行调查。

调查回应——

县城管大队称查无此人,警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称“打错了”,随后让当事人别接受采访

相关部门回复当事人“是路桥公司的车,已要求警方对冒充公职人员追责”

12月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萧县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也进行了调查,确认涉事男子并非其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单位只负责城区内的管理,黄口镇并非他们的辖区,故不可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向警方报案,冒充公职人员是违法行为。”“他冒充我们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我们也要向他们追责。”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电话,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他反复称“打错了,我是镇政府计生办的。”随即挂断电话。对此,王先生称,12月1日上午11时,该镇政府工作人员联系他称,“我们也在帮你查,你别接受媒体采访。”

同日,记者联系到黄口派出所办案民警朱某,对方称不便接受采访,随即挂断电话。记者致电县公安局政工科,电话无人接听。

12月1日中午,王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有关部门告诉他,涉事车辆系路桥公司的车,“有关部门说,男子自称是城管大队的人,是冒充公职人员,他们已要求警方对此事追责。”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佘晖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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