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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妞花被拐案”被告人被判死刑,受害者将回老家祭拜父母

新京报讯(记者彭冲)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妞花被拐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8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杨妞花(现用名:李素燕)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杨妞花对结果很满意,明天将回老家祭拜父母。

9月18日,宣判现场。图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18日,宣判现场。图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文广告诉新京报记者,18日上午10点,法院开始公开宣判,历时约半小时,法院门口聚集了很多寻亲父母。杨妞花听到判决结果后情绪激动,“终于看到人贩子被严惩了,感谢贵阳中院作出的公正判决。”

现场视频显示,杨妞花在法院门口把判决结果念给了寻亲父母,“我第一时间就想出来跟大家分享,我想让所有寻亲的家长都能看到希望。”

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中)回到家乡,与外婆(左)、堂妹(右)坐在一起。新京报记者彭冲摄

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中)回到家乡,与外婆(左)、堂妹(右)坐在一起。新京报记者彭冲摄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1年5月2日晚,杨妞花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求助视频,她称自己在1996年(后经查证为1995年)被拐卖至河北邯郸,多年寻亲一直没有线索,引发关注。第二天,杨妞花的亲姐姐在看到视频后和她取得联系。两人DNA比对成功后,2021年5月15日,时隔26年,杨妞花回到了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的家乡,但她的父母早已去世。

2022年6月6日,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希望找到当年拐走她的人贩子。2022年7月1日,杨妞花和办案民警向阳告诉记者,嫌疑人余华英已被抓获。2023年6月9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文称,检方依法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提起公诉。7月14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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