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快报
6月1日,江歌妈妈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全部到位。
江秋莲表示此次到款30余万元,包括滞纳金与诉讼费用,加此前的赔偿款,共计70余万元。
此前法院强制执行了4次,她表示已联系相关机构准备捐出。
此前报道
刘鑫被限制消费:不得旅游、坐飞机等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2023年1月初,刘鑫在社交平台上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得到数百人打赏。她称“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请给我介绍工作”。
1月4日,新浪微博表示已第一时间关闭其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提现,对账号予以永久禁言。
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表示,她当天询问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后,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刘暖曦(原名刘鑫)已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万元,立案时间为1月11日,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曦(原名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旅游、度假等。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