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法治报
由于不堪丈夫酒后的殴打,她顺手抓起一只皮鞋扔了出去,正中丈夫头部。以为丈夫醉倒的她,慌慌张张地逃出了自己家。次日,邻居们发现她的丈夫倒在地上,虽然送去了医院,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这起悲剧让人唏嘘,而事后的判决也是一波三折。案件二审代理律师吴滨介绍,一审中,律师劝她认罪,却换来十年有期徒刑。
“虽然失去了儿子,但就连婆婆都认为判决过重,找到我们要求替儿媳辩护,以争取轻判。”
“虽然这是一起我早年办理的案子,但是由于案情曲折,至今仍记忆犹新……”下面是律师的自述。
01
前夫溺水身亡结识离异男子
赵雪娟是名普通的农村妇女,也是一个外来媳妇。她本应过着和无数平凡人家一样的生活,但命运却一次次地和她开起了残酷的玩笑。
赵雪娟与前夫原在市郊租地种菜,虽然生活过得很艰苦,但夫妻两人感情很好。但不幸的是,丈夫因为一次意外而身亡,儿子随后也离开家到城里打工去了。
由于在酒店上班的缘故,赵雪娟认识了同事陆国强。陆国强早年与妻子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女儿随前妻生活,当时他在酒店做厨师,而赵雪娟是服务员。因为都是孤身一人,陆国强和赵雪娟平时颇多交流,对赵雪娟也是照顾有加,两人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办理了结婚登记。
赵雪娟原本以为,这下自己终于告别了无依无靠的生活,但她却怎么也没想到,看似平静的生活下一场噩运正悄悄降临。
02
丈夫酒后施暴妻子夺门而逃
陆国强由于丢了工作,渐渐开始借酒消愁。他每喝必醉,酒醉后就常常动手打人。作为妻子,赵雪娟成了丈夫酒后拳脚相向的对象。但是为了这个刚刚重新组建不久的小家庭,赵雪娟一直忍让着,有时候家里实在呆不下去,她就去儿子那里避几天风头。
一次,陆国强在喝过酒以后与赵雪娟发生了争执,并动手打了赵雪娟。赵雪娟一度逃出家门,但很快就被陆国强找到,强行将她带回了家中。
第二天晚上,陆国强又喝醉了,再次借着酒劲找赵雪娟撒气,两人因此而吵了起来,言语争执演变成了扭打。
由于身材、体力等原因,作为女子的赵雪娟始终处于下风。出于本能,她顺手就抓起身边的皮鞋进行抵挡,随后又将鞋子扔出进行“攻击”。没想到,这只鞋不偏不移正中陆国强的头部,凶悍的陆国强遭此一击,突然就坐倒在了地上,赵雪娟趁机夺门而逃。
03
家属放弃抢救最终不治身亡
虽然逃出了家门,但赵雪娟的心情依旧忐忑。因为就在之前一天,她还曾被丈夫追上并带回家中。然而这次,她发现丈夫并未出来追自己,于是她又折回家想要一探究竟。到家后她发现,陆国强正躺在地上。赵雪娟以为丈夫喝醉睡着了,便将皮鞋垫在了丈夫头下,然后转身离家投奔亲戚去了。
第二天,邻居发现了躺在地上已经不省人事的陆国强,于是通知陆国强的母亲。
陆国强被送往医院抢救时,曾一度清醒,说自己被妻子用皮鞋扔中了头部。但3天之后,陆国强还是不治身亡了。
经法医鉴定,陆国强是由于平日嗜酒,脑血管严重硬化,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而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功能障碍导致死亡。
警方找到了依然躲在亲戚家的赵雪娟,她这才得知丈夫的死讯。
04
被诉故意伤害一审判刑十年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对赵雪娟提起了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是赵雪娟用皮鞋击打陆国强头部,导致其由于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抢救无效死亡。
情急之下,赵雪娟的家人为她聘请了老家的一位律师担任辩护人。这位律师采取了最保守的辩护策略,他劝赵雪娟认罪,以便换取较轻的处理。
然而一审判决下来,赵雪娟和家人都大吃一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赵雪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赵雪娟的家人难以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就连赵雪娟的婆婆,也就是被害人陆国强的母亲都为自己的儿媳妇喊冤。
无奈之下,赵雪娟的家人找到了我和同事徐强律师,恳请我们帮助他们拯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05
律师改变策略决定力辩无罪
了解案情后我们感到,由于本案情节并不复杂,一审时赵雪娟也已经认罪,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要求二审改判确实存在很大难度。
但认真查阅过案卷材料以后我们发现,本案似乎并不像想象得那么简单。关键问题在于,赵雪娟虽然承认曾扔皮鞋击中陆国强的头部,但当时情况比较复杂,陆国强本身患有脑血管硬化且案发时刚喝过酒,身上的挫伤又证明他存在跌倒的可能,而事情发生后家属拒绝手术治疗,这其中任何一个原因都有可能导致陆国强的死亡。
但是,公诉人在举证时并没有排除致死的其他可能性,也就是说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陆国强的死亡是赵雪娟直接导致的。
另外,从主观上说,赵雪娟并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在情急之下出手抵抗,即使有伤害行为也是由于过失。
据此我们认为,既然本案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如果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就应当宣告赵雪娟无罪。
06
婆婆虽然丧子依然同情儿媳
除此之外,本案中的另外一个特殊情况也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积极要求替赵雪娟上诉的,竟然是她的婆婆,也就是被害人的亲生母亲!
为此,我和同事徐强律师前往被害人家中实地了解情况。通过被害人母亲的介绍我们得知,赵雪娟平时为人不错,并且得到了亲戚朋友和村民的一致认可,这次的判决结果完全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大家都认为判得太重了。
据赵雪娟的婆婆介绍,赵雪娟为人勤快、顾家,还很会照顾人。在儿子失业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她还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补贴家用。因此,她无法接受儿媳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结果。
在对各方面因素进行仔细衡量以后,我和徐强律师毅然以二审辩护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我们决定,不能像一审律师那样毫无作为,我们一定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为赵雪娟进行有力的辩护。
07
发表辩护观点没有伤害故意
庭审中,我们对原审法院判决认定赵雪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提出了质疑。
我们认为,赵雪娟并不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在遭到陆国强酒后施暴时,赵雪娟由于体力上的劣势,情急之下本能地顺手抓起身边的皮鞋进行抵挡,这是可以理解的。皮鞋本身并不是能致人死亡的钝器,也不是存在较大危险的物品。同时,赵雪娟并不知道陆国强患有脑血管硬化的疾病,所以说,她扔出皮鞋时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
同时我们指出,陆国强死亡结果属于一果多因。一审判决书中也认定:“陆国强患有脑血管硬化的疾病”,且事发当天他还喝了酒。众所周知,大量饮酒会导致血流加快,血压升高,对血管壁压力加重;且在发生肢体冲突时陆国强处于情绪激动状态,于是加重了脑部血管的压力。因此,陆国强死亡的结果是由多种原因早成的,而目前的证据不具有排他性。
08
细辨死亡原因可能跌倒所致
围绕陆国强的死因,我们在法庭上着重作了分析。
根据本案的司法鉴定报告,陆国强头部、颈部、左臀部、右上臂、左前臂、右小腿以及左小腿等处一共有7处擦伤。
根据力学原理,只有当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时才能产生摩擦。而如果要造成擦伤的结果,必须是作用在两个物体间的力达到一定的程度。而陆国强被发现时,处于头部着地的状态。上述事实,均可以证明他有跌倒的事实存在,这样才可能导致多处擦伤。
依照一审法院的认定,陆国强是被皮鞋殴打头部致死。但是,仅凭皮鞋的外力,即使是连续多次击打也不足以造成多处擦伤。
鉴定结论中还指出,“陆国强系在脑血管硬化的基础上,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死亡”。
何谓“闭合性颅脑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可以分为直接暴力造成的颅脑损伤和间接暴力造成的颅脑损伤,而直接暴力造成的颅脑损伤又分为四种:加速性损伤、减速性损伤、挤压性损伤以及旋转性损伤。其中,挤压性损伤和旋转性损伤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排除。
所谓加速性损伤,是在头部静止时,由运动的物体如木棒、铁器、石块等打击所造成的,皮鞋的外力并不能造成此类损伤。因而鉴定结论中所提起的“闭合性颅脑损伤”只能是“减速性损伤”。
“减速性损伤”是指因跌倒或高处坠落头部触撞某物体时,伤员头部是在运动中突然撞击物体而停止。这符合陆国强的损伤情况特征,且司法鉴定确认:陆国强的头部左侧等多处有擦伤,证明其跌倒的事实客观存在。
09
改判过失犯罪刑期大幅减少
在庭审中我们还指出,陆国强出事后延误了救治时机,以及家属由于经济状况而拒绝手术治疗也是他死亡的原因。
由此可见,陆国强死亡的结果,对于赵雪娟来说是无法预见到的。显然,赵雪娟的行为在主观方面不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
在本案中,陆国强的死亡是由诸多原因造成的(其本身患有脑血管硬化的疾病,且事发当天他还喝了酒,并且不排除他当时情绪激动摔倒后所致),因而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赵雪娟有罪。
经过审理,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撤销了原审判决,改判赵雪娟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这个案件能得到这样的结果,我们的确付出了很多心血,还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到处奔走调查取证。而能够为赵雪娟争取到轻判,也是我们最感到欣慰的地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