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12月27日消息,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志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宋志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志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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