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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红安县城区社会面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第46号)

关于对红安县城区社会面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第46号)

2022年11月27日,我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过程中,初筛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红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2时起,对红安县城区社会面实施临时管控。

现就管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城。对出城交通实施临时管控,确需出城的人员,需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来红返红人员按规定提前报备,实行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

二、严控人员聚集。城区内室内公共娱乐场馆(KTV、酒吧、网吧、棋牌室、游乐场、电影院、图书馆、游泳馆、健身房、洗浴中心、公共浴室等)以及地下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倡导城区各餐饮单位不堂食。

三、落实主体责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等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对进出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场所码”、“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县居民要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按照社区要求及时做好核酸检测,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各项防疫规定,戴口罩、不聚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筑牢全民防疫屏障。

四、无需抢购物资。当前我县各大商超正常营业,生活物资储备充足,价格平稳,请广大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采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管控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红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红安县29个城乡核酸便民采样点安排表

一、城区采样点:

关于对红安县城区社会面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第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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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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