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韩剧TV”熊某、李某、黄某、张某某四人合谋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综,并通过植入广告,非法经营获利221万余元,相关人员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随后,#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对此,韩剧TV官方账号发布声明辟谣称“最近‘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在此我方郑重声明,文中的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TV,并非我方出品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编辑: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