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97号通告
11月5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系外省区途经苏州的货运人员,1例在协查中发现;1例系同车人员,在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
系外省区途经苏州的货车司机,于11月5日凌晨自驾(车牌号:宁AEXXX5)经过苏州,接到协查通知后即被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2
系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同车人员),在隔离中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青岛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株洲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重庆市沙坪坝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进行赋“黄码”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