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不是一般的网络平台购物,更不能当成儿戏。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首次在一起司法拍卖中,对串通恶意抬价的竞买人和被执行人开出“罚单”。
△此次拍卖过程非常“火爆”,加价次数多达171次。
据了解,郑某与冉某因感情不和,2018年9月协议离婚,分道扬镳。2020年10月,因郑某一直未按照离婚协议支付补偿款200万元,冉某将前夫郑某诉至江津法院。
经审理,法院于2020年12月判决郑某向冉某支付离婚补偿款人民币200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仍未履行,今年5月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对郑某位于江津区双福街道的一间门面进行了评估,估价结果为人民币41万元。之后,执行法官将该门市移送司法拍卖,起拍价28万元。
拍卖过程非常“火爆”,加价次数多达171次,最终被一名叫王某的买家以50余万元的价格拍下,比评估价还高出10万元。
拍卖成交的第二天,执行法官按流程通知买家王某交纳尾款。然而,王某竟称价格太高不想要了,还提出让法院退还保证金。
“悔拍保证金会依法予以没收。”当执行法官追问悔拍缘由时,王某支支吾吾后便匆忙挂断电话。在后来的了解中,法官得知,王某是郑某出钱找来恶意竞拍抬价者。郑某表示,他只是想搅局报复冉某。后来,见事情败露,王某也承认了违法事实。
△郑某写下的悔过书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针对二人妨碍司法拍卖的行为与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对郑某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王某作出没收2万元保证金,不得参与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成交价如低于首次拍卖,补足差价款的处罚。
法官提醒
法律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司法拍卖。拍卖过程参与越广泛,竞价越充分,越能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
法院在此提醒大家,司法拍卖有规矩,诚实竞拍是正解,参与拍卖前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找人串通恶意抬价、恶意悔拍均属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江津法院图
责任编辑:张玉